忏悔人:陆云飞
原任职务: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副主任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2年12月27日,被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犯罪事实:1998年至2002年间,陆云飞利用担任海口市城建总公司总经理职务便利,先后12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80万元。
成了人家用金钱雇用的工具
【忏悔】20世纪90年代末,不满40岁的我出任海口市城建总公司总经理。这个职位并不显赫,但位高权重,因为我直接掌管海口市城市建设项目、资金及工程项目分配的特殊权力。担任这个职务后,怀着各种各样目的的人开始在暗处瞄着我,对我施放金钱诱惑的“毒雾”。
在“毒雾”污染下,我慢慢变得忘乎所以了。一些建筑商开始借逢年过节之机给我送红包,后来就开门见山地找我要工程,给我上百万元的好处费。人家用金钱满足了我的欲望,我就得听任人家使唤,我成了人家用金钱雇用的工具。金钱可以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主人和佣人般的关系。
后来,我身上仅存的一点儿党性也消失了,我开始和那些人打得火热,甚至称兄道弟。就这样,我被金钱牵引着走向犯罪的深渊。1998年至2002年间,我利用担任海口市城建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12次收受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海南美源公司总经理王某贿赂款280万元,在工程项目承揽和工程款结算方面为王某提供便利。
利益把我们拴到了一起,使我们互相利用互相索取。不过,平心而论,我每次收下王某送来的贿赂款,总会忐忑不安、担惊受怕好一阵子,然而时间一长,见风平浪静了,又自我安慰了事。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我一次次受贿,一次次担惊受怕,又一次次侥幸逃脱,直至收受贿赂金额高达280万元。
不知是良心受到了谴责,还是知足常乐的俗话让自己悟出了什么,又或者是朋友的提醒起了作用,我幡然悔悟,并暗下决心:自己还年轻,正是干事业的时候,如不痛改前非将来必自毁前程。于是,我收手了,但我做梦也没想到,10余年后还是案发了。
【笔者旁白】活生生的案例告诫人们,对一切敢于以身试法的贪官污吏来说,他们头上始终悬着一把利剑,就是法律。要切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不甘心只有几千元的工资
【忏悔】早在1998年4月,出任海口市城建总公司总经理之后,我就成了开发商、个体包工头们接近的目标。再者,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外省市的城建公司老总们个个花钱如流水,这样一比,我觉得自己不如人,不甘心每月只有几千元的工资。
到了2001年上半年,因我们公司拖欠海南美源公司工程款及垫资款,该公司总经理王某找我协商解决,他知道我们公司确实一时难以支付工程款后,便盯上了海口市填海区排洪沟西侧的95亩土地。他提出用95亩土地抵偿欠款及垫资款,并允诺给我100万元好处费。我听后,自是满心欢喜,连忙表示:“此举可行。”
在100万元好处费的驱使下,我很快开始运作,没过多久,美源公司便顺利获取了95亩土地的使用权。王某也言而有信,分3次将100万元送给了我。
第一次收受贿赂时,我的思想上也有过收还是不收的矛盾斗争,心里也在自问,这是犯罪吗?其实,答案是肯定的,可我偏要做否定。掩耳盗铃的自欺欺人无非是为了淡化内心深处的罪恶,为自己的犯罪求得心理上的平衡,而核心是侥幸心理。
【笔者旁白】陆云飞在海口市城建公司主政5年,可谓大权独揽。他连小权也不分散,尤其是外包工程,绝对是他一人说了算。凡是可以伸手的环节,他都不忘捞一把。正是这无休止的贪欲,使他陷入了利令智昏的怪圈。
被提拔却高兴不起来
【忏悔】从那以后,我确实做到了克己自律,奋发进取,工作颇为出色。2004年初,我被任命为海口市秀英区区长。虽然职务升迁、权力加大,但我没有飘飘然,我埋头苦干,以工作实绩抚慰自己曾经受贿犯罪的心灵。在4年区长任上,我显现出了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使得地处海口市城乡结合部的秀英区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我的工作也得到了海口市委的充分肯定。2008年初,我被提升为秀英区委书记。
虽然被提拔了,我却始终高兴不起来,因为担心受贿的事不知哪天会露馅,焦虑与恐惧如影随形。我自感摆在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是干出实绩,待换届时早日进入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二是听天由命。我唯独没有想到投案自首,早日摆脱心灵的煎熬。
就在祈盼再次被提拔重用之际,2011年11月16日,我突然被海口市委宣布免去秀英区委书记职务,降职任海口市保税区副主任(副处级)。这突如其来的非正常降职任命使我感到可能东窗事发,我四处打听消息后得知,曾经给我送钱的王某案发了。为了争取主动,在职务变动当日,我向相关领导说明了自己收受王某贿赂的事。我屈指一算,从受贿到案发,整整过去了十余年。
【笔者旁白】陆云飞做梦也没有想到,他十年前吞下的受贿甜果,十年后竟发芽结出了苦果。他向相关领导说明问题7天后,被海南省纪委审查。是年12月28日,陆云飞向海南省纪委递交了一份书面材料,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受贿问题。海南省检察院指定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对该案立案侦查。之后,陆云飞退出了280万元受贿款,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陆云飞认罪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