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此次发布的多项优惠政策,在财税、金融、差别化用地等多方面为电影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6月19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从财税、金融、差别化用地政策等方面给电影产业发展提供大力支持。此次发布的多项优惠政,充分考虑了电影产业链上从创作生产到最终放映的各个环节,必将对我国电影产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每年1亿元扶持精品电影
《通知》规定,不仅要加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征徼、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还要加大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据了解,中央财政继续安排电影精品专项资金促进电影创作生产,“其中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采取重点影片个案报批的方式,用于扶持5至10部有影响力的重点题材影片。”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通知》提出,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还将专门安排资金支持电影产业发展,主要用于5个方面,一是推动高新技术在电影制作中的应用;二是支持中国电影企业走出去;三是支持重要电影工业项目和高科技核心基地建设;四是资助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影片;五是加强重点专业性电影网站建设。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资金办副主任李东表示,自2012年开始就有政策支持高新技术运用于电影制作。这源于电影管理者对差异化经营的考虑,高新技术格式会让走进影院的观众越来越多。
化解企业融资“瓶颈”
文化企业由于轻资产的特性造成融资难,而电影产业作为文化产业中重要的一个分支,融资难体现得更为充分,因为电影公司缺乏可抵押的资产,如果想筹资拍电影,找银行贷款难度很大。
此次发布的《通知》,首先就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推动适合电影产业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创新。“在政策的支持下,能够帮助银行有效控制风险。”华夏银行郑州分行业务部经理段朋飞告诉记者,这将有助于银行业逐步扩大融资租赁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股权质押贷款等适应电影企业特点的信贷创新产品的规模,探索开展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电影企业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
同时,《通知》还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电影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金融需求特点,有效衔接信贷业务与结算业务、国际业务、投行业务,有效整合银行公司业务、零售业务、资产负债业务与中间业务;鼓励银行、投资基金、保险等机构,联合采取投资企业股权、债券、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电影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多举措鼓励影院建设
鉴于影院用地来源形式多样,放映方式多样,为鼓励影院建设,《通知》规定可通过单独新建、项目配建、原地改建、异地迁建等多种形式增加观影设施,并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协议、挂牌等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
《通知》不仅支持现有影院实行改造建设,同时还鼓励其他公益场所建设适应电影放映的设施。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等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中,建设适用电影放映设备和场地的,影院用地部分可按文体娱乐用途采取协议方式办理供应手续。
此外,《通知》鼓励利用现有工业、仓储等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影院。但是,必须严格影院用地供后监管。影院用地使用者应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经营土地,需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世纪证券最新研报称,在经济转型、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传媒行业景气度确定看好电影和整合营销两个细分行业。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华谊兄弟、华策影视、华数传媒等电影概念股有望直接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