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2014年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等重要指示精神,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坚持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安全大检查无缝隙、安全隐患治理零容忍、安全生产事故严追究”的工作要求,严格依法落实行政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
4.坚持科学统筹,注重实效的原则;
5.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6.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三、任务目标
1.总体目标: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在体制机制、责任体系、安全素质、安全投入、打非治违、隐患整治、风险管控、应急救援等方面取得成效,事故总量连年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2.2014年工作目标:围绕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事故控制指标和各级工作任务指标,不断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坚持常规工作抓创新、基础工作上台阶、创新工作求突破的工作原则,以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安全年”行动计划,落实网格化监管,建立边界清晰的网格化监管体系,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直接监管责任和街道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积极推进安全年、培训年、演练年各项工作进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着力减少责任亡人和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下降”,力争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工作安排
1.安全监管“全覆盖”。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监管体系,划清、划细、划优网格化边界,在街道现有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基础上,着力提高网格化监管平台运行效能,进一步发挥社区和企业网格的监管作用。一是网格化监管终端全覆盖。开通社区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为全区173个社区提供管用、实在、可行的安全生产监管终端,形成网格边界清晰、责任明确、目标内容和资源配置更加到位的全覆盖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摸清辖区内企业底数和安全隐患情况,实现企业信息的动态管理和风险的实时监控。二是企业分级管理全覆盖。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到岗、到人,实现监管责任分级明确,责任指标分解明晰,将所有网格监管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具体责任人。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基本职责情况报告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牢牢拴在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上。三是监管信息全时通。提高网格化终端在企业利用率,实现区、街道、社区、企业网格化监管的脉络直通,形成执法检查、隐患督办、信息动态等工作的闭环运行。
2.隐患整治“零容忍”。 实行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要时段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查找和整治一批安全隐患。
一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按照“管行业(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14个重点行业领域所有企业实施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附重点行业领域检查督查责任分工表)。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列出清单,附检查影像资料,录入网格化监管平台。进一步强化“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对隐患实施“零容忍”整治。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下达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明确隐患名称、治理目标及整改建议、时限等内容,由被检查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签收,并抄送企业所属街道。
二是强化重点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监管。相关街道及部门要进一步开展台东利群、四方利群、当代商城、妇女儿童用品批发市场、即墨路批发市场等重点企业和中石化孟庄路油库及液氨使用单位等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工作,健全数据档案,落实监管措施,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关停。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区安委会对需多部门联合整治的隐患,分解责任、明确期限、跟踪督办。对省市各级挂牌督办的隐患,各行业部门和相关街道要按照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完成整改,涉及中央和省属及市属企业的,挂牌督办通知书一律抄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凡是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凡是隐患整改后申请恢复生产经营,未经依法验收合格的,坚决不予恢复生产;对关闭、停产停业的企业,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3.安全检查“严执法”。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全区安全生产全员执法机制,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分级量化执法检查数量和频次,优化执法流程。 一是坚持安全月、安全周集中执法机制。在每个季度“安全月、安全周”期间,全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人员深入一线集中检查,确保区领导每季带队督查检查不少于1次,行业部门领导、街道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不少于1次。二是强化执法数量和频次。各行业部门和街道要将责任分解到科室、人员,区80%、街道90%的执法人员深入一线进行日常检查,确保重点监管企业全年检查不少于四次,一般企业至少检查两次,实现检查覆盖率达100%。三是推进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情况,沟通信息,研究解决联合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四是实行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隐患整改、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等方面的监察执法的立案、查处、按期结案率均达100%。凡是拒不签收隐患整改指令或拒不整改隐患的,或因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依法依规严厉追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并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凡是重大隐患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或停产整顿期间明停暗开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或关闭取缔,并严厉追究责任。对应实施关闭而未关闭的,甚至放纵、包庇存在隐患的公务人员,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严厉查处。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凡发生人员死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强制安全培训;凡一年内发生两次人员死亡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纳入“黑名单”监管并予以公开曝光;凡造成死亡的工矿商贸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必须控制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惩;对工作落实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公务人员依法追究责任。一般事故由区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较大事故由市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分别由省政府和国务院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重大事故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凡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一经查实,依法实行上限重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工作落实“重实效”。一是健全全民参与的“打非治违”防控体系。发挥“12350”有奖举报机制作用,对群众举报的案件一律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分别利用青岛日报特色市北专刊、问安市北网等各类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发动社会查隐患。二是不断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等活动,不断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分层次、分行业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传播知识,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三是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依法实行项目准入安全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过程控制制度和“零隐患”准入制度。四是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一支由政府部门、街道、相关专家参与的标准化创建队伍,落实帮包责任,定期召开会议,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内在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力争2014年全区所有加油站和小微型企业全部通过三级标准化评审。五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年内各社区、园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全面开展安全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严格落实分级和属地管理责任,有针对性的提出科学应对措施。六是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街道属地监管要求,积极推进安全年、培训年、演练年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区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政府常务会议或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和决策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街道办事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工委班子成员会议,研究解决街道行政区域内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管行业(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职责,建立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定期预警分析行业风险,加强对行业领域和职责范围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引领行业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2.加强法制建设。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大力开展新修订的《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活动。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燃气管网、供水供热管线等地下管网保护,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等涉及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等方面的立法调研,学深学透法规规章并用以指导工作实践,为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法制保障。
3.加强监管能力。进一步明确、落实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工作职责,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监人员,保障必要的办公场所、执法装备和经费,保持基层安监队伍稳定。建立社区安全巡查员机制,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在全市每个社区设立2-3名安全生产巡查员的要求,配置相应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巡查装备,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三级监管网络体系。
4.加强应急演练。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行业部门要不断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高层楼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强化应急演练。将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热电、建材、轻工、冶金、纺织、烟草、涉氨制冷等行业企业和危化品长输管道、高层楼宇、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应急演练纳入重点监管,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处置能力,锻炼救援队伍,提高救援水平,按职责分工对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情况进行逐一排查,确保重点企业应急演练排查销号完成率100%。三是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和事故调查应对媒体机制,及时妥善应对各类媒体及安全生产网络舆情。
5.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督导企业做到基础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推动全年安全生产任务圆满完成。
6.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监督管理,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彻底消除监管盲区;组织、人事、发改、财政、监察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要大力培育安全方面的社会民间组织和各类安全中介组织,积极推行第三方服务,逐步形成行业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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