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景县市民彭先生通过齐鲁网《阳光连线》反映:双汇王中王火腿肠汇总吃出黑色絮状异物。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网友反映: "双汇王中王"火腿肠吃出异物 记者通过电话与彭先生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1月28日,他的儿子在食用山东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汇王中王"火腿肠时,发现肠体内有黑丝絮状物。 吃出絮状物的火腿肠。(彭先生 拍摄) "家里孩子很喜欢吃火腿肠,差不多每天都吃一到两根。'双汇'这个牌子的火腿肠之前一直购买过,只是没有注意观察。" "那些黑色的东西嵌在火腿肠里,是肉发霉了还是毛发也不敢断定"。彭先生向记者说道,"我拍摄了照片留作证据,并马上查看了面条外包装盒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发现并没有超过保质期"。 随后,彭先生拨通了生产厂家的客服电话。厂家工作人员记录了彭先生所反映的问题和联系方式,并承诺尽快派出在河北景县当地的业务人员与彭先生电话联系,面谈解决。 "可是,一直到2月5日,也没有任何厂家的工作人员与我联系。都说保护消费者利益,关注老百姓食品安全,可真正当出现问题的时候,厂家却是这种态度",彭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 彭先生表示:一直觉着双汇集团很有实力,'双汇'是国内名牌,专门做肉食品的,在大型超市和百货店中的品类很多,基本质量还是有保障的。厂家生产这样的劣质食品,觉得很震惊也非常气愤,真的很怀疑产品原料的质量和加工车间的卫生环境,希望有关部门及时给与关注。" 记者调查:厂家无投诉服务电话 记者拨通了山东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电话0534-2556696,厂家一位张姓经理表示,现在临近春节,企业已经放假,自己只是值班人员对此事不清楚,建议消费者和记者本人节后继续联系厂家。 2月18日,记者再次拨通打了山东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电话0534-2556696,一位业务经理对记者表示: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没有专门的消费者投诉电话,此事她没有经手不太清楚,但会代为向有关领导反映问题,继续督促在河北景县的业务人员与彭先生联系。 记者咨询了舜凯律师事务所郭律师,郭律师表示:山东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此种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 截止记者发稿时,此事仍然没有处理结果。齐鲁网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来源:齐鲁网) (编辑:汤云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