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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评选诚信示范用人单位 享受6项优惠政策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4-02-16 20:20:23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2月16日讯  根据相关规定,自2月17日至3月31日,市人社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2-2013年度青岛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用人单位评价活动。据悉,获评单位将享受免于两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只采集用工信息),除举报投诉调查和上级部署专项检查外,免于两年日常巡视检查等六项优惠政策。

    据了解,凡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用人单位(不含由省厅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管辖的中央属、省属和外省、部队驻鲁用人单位)在2月17日至3月31日期间均可申报,获评青岛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用人单位的,将享受相应优惠待遇。

     优惠待遇包括:优先推荐参加青岛市及省级、国家级诚信用人单位评选;免于两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只采集用工信息),除举报投诉调查和上级部署专项检查外,免于两年日常巡视检查;通过网络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直接导入社会保险业务系统数据库,部分社会保险业务实行上门服务;提供职业技能现场鉴定,优先、快速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外资和港澳台资诚信示范用人单位享受由市外企服务中心提供的部分劳动保障业务上门服务等VIP式服务及其他有关优惠待遇。

    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申报2012-2013年度青岛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的用人单位,市人社局将拟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用人单位名单,并通过信息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布监督电话,征求意见。”

     根据公示结果,由市人社局决定青岛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用人单位名单,发放匾牌,并在信息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用人单位名单发布后,对于发现违反评价标准,或发现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立即取消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用人单位称号,并不得申报下一届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用人单位评价。(记者 谢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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