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6万户、14.6万人,发放低保金5.1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
出台了新的临时救助制度,年内为1.4万户困难群众及时发放临时救助金 2248万元,救助力度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8%。
在全市500多家医药机构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困难群众因病就医只需支付需个人负担费用,减轻了就医负担。
年内为3.3万人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5365万元,其中,为1.17万名城市救助对象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结算救助金730余万元。
救助1225名中等收入以下且符合大病特殊救助条件的患者,救助资金1902万元。
出台了《青岛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对低保的申请、审核、评议、公示、审批、发放等流程作了进一步明确。建立全市大救助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大救助机制的意见》,召开了大救助机制建设现场会,对整合部门救助资源、建立救助平台、开通紧急救助绿色通道进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