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10元以上必须开发票 收款方违规可举报
来源:青岛早报-- 2013-12-05 08:20:05 字号:TT
早报讯
“消费者一次消费10元(含10元)以上,无论消费者是否要求开具发票,收款方必须逐笔开具发票;消费者一次消费10元以下,收款方可以不开具发票,但消费者要求开具发票的,收款方必须开具,不得拒开发票。”昨天,青岛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地税局本周起开展跨年度发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据了解,地税部门本次跨年度发票专项整治工作涉及行业主要包括餐饮业、娱乐业、住宿业、服务业、体育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及教育业,一直持续到明年3月31日。其中上述行业中重点检查物业公司、房地产中介公司、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美容机构和健身机构,餐饮业中重点检查举办婚宴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重点查处开票方的下列行为: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虽开具发票,但开具与实际金额不符或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提供来源不明的发票、假发票或非本单位领用的发票;以自印收据代替地税部门监制发票。市民可以通过信函、12366纳税服务热线、青岛地税网站等渠道向地税机关举报,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奖励。
(记者 刘文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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