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下午,陕西省卫生厅召开会议听取派往渭南市富平县妇幼保健院调查组情况汇报,并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责成渭南市、富平县卫生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彻底查清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个别医护人员涉嫌拐卖新生儿恶性事件。
今年7月16日,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23岁)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医生张某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在此过程中,张某与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取得联系,17日凌晨3时,潘某、崔某驾车从山西来到富平,从张某家中以2.16万元将婴儿买走,后又以3万元将婴儿贩卖给其他犯罪嫌疑人。目前此案调查已取得重要进展,富平警方已对张某(女)、潘某(女)、崔某(男)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陕西省卫生厅表示,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个别医护人员涉嫌拐卖新生儿是一起严重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恶性事件。同时也暴露出医疗机构管理上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少数医务人员法制意识的淡薄。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汲取教训,以此为戒,堵塞漏洞。
陕西省卫生厅责成渭南市卫生局、富平县卫生局、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配合公安部门积极侦查,加快查处进度,彻底查清案情,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及时将案件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责成渭南市卫生局、富平县卫生局对涉及该案的相关医护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视情节依法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并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置,决不姑息。为此,陕西省卫生厅又派出调查组到富平县,对该案查处情况进行督导。
与此同时,陕西省卫生系统启动开展医疗安全检查,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工作。(陈钢、郑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