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凌晨5点,石人南路10号2栋7楼发生命案,两名女子倒在血泊中,一死一伤。然而,这一命案的起因竟然只是一颗小石子。犯罪嫌疑人17岁的小辉(化名)曾因为在小区外踢石子时,将石子踢到了其中一名女子脚上,受不了女子骂他,才怀恨在心,尾随她到住处,在两天后的雨夜动手。昨日,小辉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青羊检察院批准逮捕。
7月14日早上9点,小辉起床出去上网,不小心踢了地上一颗小石子,不料砸到了迎面走来的一个女子脚上。还没等小辉道歉,女子就开始夹爹带娘地骂他。小辉没理她,继续往前走,可没走几步觉得心里实在窝火,就调头跟着那名女子。
小辉看见,女子刚好就和他住在同一个小区,而且还是他住的旁边那个单元的。他跟着她上了7楼,看见她开房门,他继续向天台走。到天台上以后,他翻回自己单元的天台,从天台的角上继续往那间屋里看。这时,他看见了这名女子的腿,他可以确定,就是那个骂他的女子。
7月16日凌晨4点过,小辉下班回家后,又失眠了。他想起那个女子骂他的事,非常生气,于是他用绳子从天台上翻进女子所在的屋子,用水果刀将屋里的两名女子砍成一死一伤。“光线太暗了,我也不太清楚扎在什么部位,扎了多少刀了。”事后,小辉回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