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虹飞微博言论涉罪案有了新进展,吴虹飞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昨日上午,辩护人陈建刚等人到北京朝阳看守所要求会见吴虹飞,看守所警员告知吴虹飞已经换押到了隔壁的拘留所。下午办理完会见手续后继续要求会见。
通过陈建刚与吴虹飞交谈获悉,7月30日傍晚,警察找到吴虹飞,要求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并要求其写清楚“服从不申诉”的表述。吴虹飞向律师表示其不懂这是什么程序,另外也想早日恢复自由,所以书写了“服从不申诉”的字样。当晚吴虹飞被换押到北京朝阳看守所。至于为什么从刑事拘留改成行政拘留,警察只字不言,吴虹飞本人并不清楚。
陈建刚透露,对吴虹飞行政处罚的内容为第一,行政拘留10日,期限为2013年7月23日至8月2日,前面刑事拘留的时间予以折抵;第二,罚款500元人民币。
吴虹飞对于广大学者、律师和广大网友、歌迷的关注表示感谢,并表示其恢复自由后将举行一场“虹飞依旧”的演唱会表达谢意。
吴虹飞坚定地认为自己无罪,但对自己恢复自由后是否会继续受到干扰存在担忧。
吴虹飞的辩护律师还向记者澄清如下消息:有报道称经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所以办案机关才将刑事拘留改为行政拘留,此消息完全不属实。辩护人没有这样做,法律也没有赋予律师这样的权利,如果经辩护人申请,刑事案件可以转成行政案件,这是办案机关在渎职。(记者 李宗文 实习生 黄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