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女子陈某在网上结识了“男子”方某后产生爱意,俩人相约见面,感情剧增,便同居了。然而,在同居一周时间里,陈某主动要求与方某有性行为,对方却以各种理由一直推脱,今日,陈某再次提要求时被拒,责备对方反遭耳光,报警后,才知这个情郎是个“女儿身”。
网上相识一见钟情 恋情升温便同居
不久前,现年23岁的闽侯女子陈某在网上论坛聊天时结识了“男子”方某(23岁,平潭人),两人聊得十分投机,很快便擦出火花。陈某与方某相约见面后,只见方某个子不高,理了个光头,身高约165CM,长相清秀。
陈某立即对方某一见钟情,两人的恋情更是急剧升温。方某称其失业,没有固定住所居住,于是,7月24日,陈某便邀方某搬来与其同住。
同床共枕一周不亲热 “男友”要走7800元
同居后,陈某总想和方某虽然是同床共枕,但是,两人之间却始终没有任何更加亲密的行为。一周以来,方某总是借口陈某“来大姨妈”不方便,并称以后总有机会,便一直拖着。
期间,方某以各种理由向陈某要钱买这买那,一会儿称生日要买戒指,一会儿称想买新款手机,出于对方某的爱恋,陈某一步步退让,前后一共给方某7800多元。
再求欢被拒起争执 报警才知男友是“女儿身”
30日,陈某好不容易送走了“大姨妈”,便再次提出想与方某亲密一下,可方某还是推辞。这下陈某急了,觉得方某根本不爱自己,便故意刺激方某:“我都这么主动了,你还不干,是不是不行啊,我还想生孩子呢,不行趁早说,我就去找别人。”
方某一听,跳起来一把扣住陈某的喉咙,连扇了陈某几巴掌,陈某大声呼救起来,周围的邻居赶紧报警。
民警将两人带回所里后经查询发现,方某为女扮男装,是货真价实的女性,一直以诈骗为生。陈某这时才恍然大悟,难怪方某从不在自己面前换衣服,而且胸部还有些隆起。
经民警教育,方某向陈某道歉并答应偿还7800元,陈某也表示原谅。(本网记者 王坤明 通讯员 温泉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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