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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梦鸽公开审理申请 顾问:申请是梦鸽态度

来源:北京晚报 2013-07-30 15:09:00字号:TT

  今天上午,李某某的辩护人前往海淀法院提交梦鸽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该申请被海淀法院当场驳回。这意味着这起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强奸案仍将按照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

  据记者了解,虽然李家法律顾问两天前就在网上公布了梦鸽《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但李某某的辩护人是今天上午才到海淀法院正式提交了该申请,审理此案的合议庭当场口头驳回了该申请,并记录在案。

  今天上午近11时,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公布了“海淀法院依法驳回梦鸽关于公开审理李某某等涉嫌强奸一案的申请”的内容:“7月30日,被告人李某某的辩护人向海淀法院提交了署名为梦鸽的《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海淀法院认为,该申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第一款、第二百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第一款有关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故依法当场驳回了该申请并记录在案。”

  有消息称,昨天上午海淀法院曾“闭门庭审李某某涉嫌轮奸案”。为此昨晚海淀法院称“此消息为不实信息”。

  而对法院会驳回梦鸽申请,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已有心理准备,称是“必须表明态度”。

  对于梦鸽的公开审理申请引起的议论,以及指责他作秀的说法,兰和显得很愤怒,表示:“如果用作秀这个词来概括这个行为,合适吗?这涉及她自己亲人自由的问题。我们提出这个要求本身一点都不过分,这里没有任何哗众取宠的言辞和举动。‘作秀’只是一厢情愿地揣测,而且是不怀好意的。这么严肃的重大刑事案件,这么严肃的一个刑事案件,谁想作秀?怎么作秀?能作秀吗?不管是哪个专家,你拿出条文,到底有没有禁止她提交申请?”

  明知有被法院驳回的可能,为何还要提出申请?兰和答复:“法院驳不驳回,跟我们提不提交是两码事。我们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我们要求这个事情回归到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正常轨道上来,不被外界因素所干扰。我们自己也没有说利用什么权威去干预司法的问题,我们不存在任何问题。同时我们也不希望任何问题卷进正常的司法审批中来。梦鸽在很大程度上必须去表明这个态度。”

  “梦鸽发不发、提不提交申请是她的权利,这是无可厚非的。法院的态度是法院的态度,梦鸽的态度是梦鸽的态度。梦鸽已通过申请书讲得很清楚,主要核心目的是还原事实真相,能够形成一个公正的处理,而不是说我们要求得到偏袒。我们就是要让司法回归到正常轨道上。就是那么一个小小的要求。(记者邱伟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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