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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涉案超千万获刑15年 曾为领导面子接受婚姻

来源:检察日报 2013-07-30 09:55:00字号:TT

  在河南省教育厅,冯哲身兼审计处处长和财务处副处长两职。在同事眼里,他是一个不事张扬、严谨平和、颇有人缘的“老好人”,以至于他案发后,有人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单位谁出事,也不会想到是他。”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对冯哲受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法院审理查明,冯哲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多人贿赂共计227.7万元,另有798万余元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自卑,在婚姻里发芽

  冯哲生在农村长在农村,1986年7月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河南省教委计财处,成了名副其实的“城里人”。冯哲深知,要想得到重用和提携,必须埋下身子低调行事。很快,他便以勤勉内敛的工作作风、朴实谦和的处世态度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好感。 在一个热心领导的牵线搭桥下,他结识了郑州某单位的王娟(化名)。王娟对冯哲一见钟情,但刻板要强的王娟却不是冯哲心目中恋人的类型。但考虑到领导的面子和自己的前途,冯哲接受了这桩婚姻。

  婚后的生活是乏味的,夫妻二人很少沟通。争胜要强的王娟当上单位科长后,逐渐成为全省知名专家。而出身农村、生性孤傲的冯哲感受到了深深的自卑。后来冯哲利用业余时间,拿到了硕士学位,并由一个小科员一步步成长为河南省教育厅财务处副处长、调研员、审计处处长,可升迁并没让他在妻子面前找回自信和尊严。

  贪欲,在权力下滋长

  一个偶然的机会,冯哲尝到了权力带来的“甜头”。

  1996年,冯哲到舞阳县某中学调研白蚁灾害情况时,该校校长贾某塞给他2000元钱,让他帮忙给学校争取资金。冯哲推辞不掉,就收下了。就是这区区2000元,为冯哲打开了“致富”的新途径。

  冯哲主要负责整个河南省基础教育阶段和中小学危房改造的财政拨款,每年经他手拨出的款项达上百亿元之多。在监管机制严重缺位的情况下,他的贪欲开始膨胀。1997年至2011年间,遍及河南18个地、市的61家单位在争取改造建设资金时,都通过各种关系向冯哲请求照顾,并根据下拨资金的比例给他“好处费”。这样的“地下交易”让冯哲在金钱的诱惑下一步步堕落了。

  2002年夏天,在一次会议上,冯哲结识了河南电教实业发展公司经理徐某。两人认识后,徐某多次请冯哲吃饭洗澡。2003年5月的一天,徐某对冯哲说:“我想自己出来成立公司,你入干股,我跑学校项目,你负责拨款,年终按纯利润的30%或拨款额的10%给你分红。你看怎么样?”精明的冯哲明白,徐某所以和他合作,看中的是他手中的权力以及人脉。

  徐某成立河南现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后,在冯哲的帮助下,先后承揽了南阳市、焦作市等几十所中学的网络工程,并顺利拿到了工程款。2004年春节前的一天,徐某送给冯哲10万元,说是一年的分红。徐某言而有信,冯哲自然知恩图报。2005年至2011年间,只要有中小学校舍工程项目,冯哲大都主动给校方打招呼,徐某的公司成为当仁不让的中标者……短短七年间,冯哲以拿“干股”的形式拿到分红125万元。

  2005年至2011年间,冯哲还先后帮助郑州某装饰公司闫某在郑州市多所学校中标工程并及时拿到工程款,接受闫某“感谢费”34万元。

  道德,在金钱中沦丧

  有了钱,学财务出身的冯哲除了涉足投资保险、证券外,还做起了房产,成了理财高手。2006年8月,他耗资250余万元大手笔在郑东新区买下6套房产,归在女儿名下,并分别租赁给多家公司从中盈利。由于这些钱来得不够“清白”,再加上和妻子多年感情不和,精明过人的冯哲通过关系办了4个假身份证,把400余万元存入这4个身份证和自己名下。

  2006年,在一次老乡聚会时,他遇到了芳芳(化名)。很快,这个小他近15岁的姑娘成了他的情人。2008年,芳芳失去工作后,冯哲把别人平时送给他的购物卡、现金都给了芳芳。在芳芳再三威逼下,2010年12月,冯哲离婚了。但芳芳的任性和纠缠,也让冯哲感到无法和她相处下去。2011年5月,二人彻底分道扬镳了。

  在和芳芳交往的五年间,冯哲为她购买汽车花了10万元,购买一套房产支付4万元,加上芳芳的日常消费也不过20余万元,这个理财高手对情人的吝啬由此可见一斑。

  交易,在法律下曝光

  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冯哲的所作所为引起了司法机关的关注,河南省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指定孟津县检察院办理。

  2011年5月23日,听到风声的冯哲回了一趟老家后,以身体不适为由躲进了医院。当不期而至的办案人员出现在他的面前时,他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模样。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在供述收受闫某感谢费20余万元后,他闭口不谈其他。但是,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冯哲最后不得不作出了供述。

  冯哲涉嫌受贿的时间跨度长达14年,涉及河南省18个地市的近百所中小学,加上部分涉案人员调动或者退休等多种因素,取证任务十分艰巨。但是,办案人员克服种种阻力,奔赴全省各地及到北京调查取证,耗时近一年时间。案件侦查终结后,共装订卷宗22本,近4000余页。

  2012年12月18日,孟津县法院以冯哲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其受贿及来源不明财产依法予以追缴。

  冯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洛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了维持一审法院判决的终审判决。(万宏伟 王波 姚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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