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看见路边有一辆没锁的警车,竟然上去就将警车开走,绕县城兜了一圈。绩溪县人洪某为自己糊涂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去年12月9日晚7点50分左右,绩溪人洪某和朋友喝过酒后行至县城街心花园,看见一岗亭外停着一辆警车。洪某发现车门没锁,钥匙也在车上,竟趁着酒劲当场将警车开走。10分钟后,正当民警焦急找车之时,洪某又开着那辆警车回到了岗亭边。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经检测,洪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8mg/100ml,为醉酒驾驶。
据洪某事后交代,因为喝了不少酒,他只记得自己当时开着警车在县城跑了一圈,整个过程就像“梦游”一样,所幸过程中未发生交通事故。近日,绩溪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危险驾驶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洪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刘蕊、曹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