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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龄少妇脚踏多船为行骗 庭上获多“男友”谅解

来源:中国宁波网 2013-07-16 08:47:00字号:TT

  谈恋爱时逛街购物,都是女友选购、男友买单,这一点都不奇怪。奇怪的是,男友买了单后,女友却在第二天就悄悄把货退了,要回现金。

  近日,专门以找对象购物行骗的刘某,被海曙法院以诈骗罪判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妙龄少妇“脚踏三条船”

  家住北仑的吴先生今年41岁,尚是单身。去年9月,他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了妙龄少妇小妍。

  对方面容姣好,谈吐文雅,马上博得了吴先生的好感,两人开始交往。

  他们像情侣一样喝喝咖啡聊聊天,或者转转商场逛逛街。吴先生出手也很大方,小妍看中的衣服,他都慷慨地买下。

  小妍的手机坏了,他马上送了一部4000多元的三星手机。没过几天听说小妍妈妈的手机丢了,他又二话没说买了一部5000多元的苹果5。

  去年12月,小妍提出让吴先生和她母亲见个面。吴先生当然不敢怠慢,花了好几千元买了化妆品、美容卡孝敬“准岳母”。

  眼看钱包被耗空,感情仍若即若离,吴先生多了个心眼。

  悄悄一查,他发现小妍同时还和另外两名男子打得火热,也让对方买了不少东西。

  “脚踏三条船”?直到案发,吴先生才知道,小妍同时“谈恋爱”的男子竟有十来个。

  连“老妈”也是假的

  原来,小妍谈恋爱是假,骗钱是真。

  小妍姓刘,老家在江苏,今年28岁,高中毕业后就在外打工。几年前和丈夫离婚后,她便在婚姻介绍所登记了虚假信息。

  她通过这个渠道结识“男友”,以找对象的名义让对方给自己买各种东西。

  像吴先生,除了上文提到的两部手机和几千元的化妆品、美容卡外,还给她买了一个4000多元的IPAD2、3600多元的金戒指,总价6000多元的衣服。

  还有住在江东的陈先生,则给刘某买了600元的包包,1800元的金戒指、2000元的手链,1900元的手机,以及送给“准岳母”的800元红包。

  而住在海曙的王先生,则给刘某买了800元的衣服,1800元的皮草,以及送给“准岳母”的1200多元的化妆品。

  其余几位男士,可能警觉性较高,没给刘某骗去钱。

  那么这个“岳母”是怎么回事呢?母亲帮着女儿一起行骗吗?原来只是刘某雇来的“临时演员”,扮作刘某的母亲,每次刘某会给她一两百块的“出场费”。

  男人出手阔绰让她萌生歹念

  吴先生在察觉到不对劲后,也怀疑刘某是骗钱来的,于是选择了报警,并协助公安将刘某抓获。此后,海曙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开庭时,刘某一直掩面而泣。

  她在庭上交代说,最初她确实有想过在婚姻介绍所找一个对象的念头,后来因为对方并不是她心中理想的对象,而对自己出手阔绰,才有了以此骗财的坏主意。

  男士们送给她的手机、衣服、首饰,她自己当然用不了这么多,绝大部分都在第二天就被她拿到店里要求退货,取走了现金。

  在宁波打工的刘某,还有一个3岁的小孩。尽管生活艰辛不是犯罪的理由,但她的处境也受到了几个被害人的同情,在刘某退还大部分财物后,几位男士都出具了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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