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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宋基会2012年年报未通过初审 至今未年检

来源:人民网 2013-07-09 14:35:00字号:TT

  曾因“善款放贷”等负面新闻缠身的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以下简称河南宋基会),近日因巨资建设的“宋庆龄雕像”未完工即被拆除一事,再次引发强烈关注。河南省多部门联合调查组对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的调查尚无结果,但更多问题被披露出来。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向人民网证实:河南宋基会2012年年报未通过省委统战部盖章初审,年检至今未完成。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在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前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此外,第38条规定,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在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2013年3月4日,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发布《关于基金会2012年年度检查事项的公告》,要求:凡在2012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基金会均须参加2012年年检。年检网上填报系统于2013年2月26日启动,参加年检的基金会须登陆河南民间组织信息网填写年度工作报告。网上报送成功后,将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一并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于2013年3 月31日前送交民间组织管理局。

  公告还指出: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的规定,各基金会要在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年度检查通过后30日内,将其2012年度工作报告摘要等有关信息,在河南民间组织信息网和自办网站上公布。

  目前距离向登记管理机关递交年报的最后限期已3月有余。记者在河南民间组织信息网和河南宋基会官网上,均未查到河南宋基会2012年的年报。

  人民网记者8日致电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基金会年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河南宋基会虽在网上报送了2012年年报,但一直未获其主管单位省委统战部的初审盖章,所以年检至今未能完成。

  河南省委统战部为何迟迟没有在河南宋基会2012年年报上盖章?上述工作人员称“应该是因为有关部门一直在调查该基金会。”

  早在2011年9月,河南宋基会就曾被曝“善款放贷”、“公益项目缩水”等。当时媒体报道称“河南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指示迅速成立由省委统战部、省民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等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 但到目前为止未有关于此次调查结果的公开报道。

  时隔两年,这次因雕像事件河南宋基会再遭质疑。其常务副秘书长王霄鹏向媒体表示,基金会正在接受省联合调查组调查,目前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

  河南宋基会2012年年报未通过初审,是否与其被调查有关?人民网记者7月9日上午致电河南省委统战部求证,其工作人员称“不清楚,现在正在接受调查”,随即挂断了电话。

  根据《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基金会在上一年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情况良好,没有违法违规情形的,认定为年检合格;在上一年度存在不按照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擅自设立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基金会理事、监事及专职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基金会财产的等情形的,认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接受行政处罚。基金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停止活动,并向社会公告。

  另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未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中弄虚作假的;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未按照规定完成公益事业支出额度的;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或者年度检查不合格的;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的。

  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有河南宋基会因年检不合格被责令整改或者被责令停止活动的消息。

  本网将持续关注报道。(赵艳红 高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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