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不常回家看老人将被认定违法。事实上,对于常年在外地工作的人来说,并非是不想回家,而是假期太少,“连休假都保证不了,我怎么才能常回家看看?”探亲假这一已经存在了32年的假期重新引起了关注,但不知道、不敢休、不与时俱进的探亲假制度,引发不少市民的议论。
历史
探亲假已存在32年
百善孝为先,究竟是什么阻碍了儿女回家看望父母?微博互动调查结果显示,四成网友苦于“工作忙,有假无休”,三成多网友则因为“离家太远,交通成本高”。能休一个宽松而安心的探亲假成为不少职场中人的奢求。
实际上,探亲假已经存在了32年。1981年,为解决职工与配偶、父母长期分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就批准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根据《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20天至45天的探亲假。《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指十六周岁以前)抚养职工长大,现在仍与职工保持联系的抚养人。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并就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休假做出规定。
32年过去了,这一具有时代特色的“探亲规定”从未进行过修改。
吐槽
外企民企都被排除在外
作为计划经济时代产物的探亲假,其实其覆盖面并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广泛。实际上,现在很多人对“全民所有制企业”这一说法都有点陌生,而1981年根本就没有国有企业这一说法,国企改革以及股份制改造也是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才全面铺开。如今,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国有企业的一种。
目前,探亲假已基本形同虚设。外企、私企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就被排除出有资格享受探亲假的范围。记者也采访了工商银行某分行、某新闻网站以及江夏一私营建筑公司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单位能够向员工提供带薪年假,但无法提供探亲假。“我们公司没有探亲假,就是国家那些法定假日。”在一家大型地产企业做HR的史女士告诉记者,作为私企,公司员工能把强制性假期都休完就已经很不错了,更何况探亲假并不属于强制假期。
调查 超四成人不知有探亲假
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出台后,有网友表示司法强化孝道,值得赞赏。但更多的网友吐槽:“哪个子女不愿回家看父母呢?只是没假,心有余而力不足啊!”在新浪微博热门话题中,有假无休和交通成本高成为难回家的两大难题。
未婚女青年小代是广东一家民营传媒机构的工作人员,之前也曾就职于另一家民营企业,她告诉记者,在两家公司时都没有听说过有探亲假的说法。回老家看家人只能通过公众假期。私企员工占东莞就业人口绝大多数,但记者了解到,房地产、传媒、物流等绝大多数私企员工均表示没有探亲假。
一家门户网站进行的调查显示,在近9万名被调查者当中,超过四成被调查者根本不知道有探亲假一说,57.17%的人虽然知道有这个福利,也不会主动去申请,因为“我们连强制休假的机会都没有,还提什么探亲假?”记者随机采访的十几个上班族当中,也只有两个在国企和机关工作的员工曾经享受过这个假期。
现状 多数单位探亲假“休眠”
除了“不知道”的原因,探亲假还遭遇了不敢休、不愿休的尴尬,“忙得没时间看妈”成为一种现实的无奈。
未婚的曹女士是广东万江一家公立医院的事业编制医生,她与父母同样两地分隔。曹女士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她有享受每年20天探亲假的权利,但也从来没用过。“我们的工资绩效奖金占大头。如果享受探亲假,当月就只能拿千把块的基本工资。所以和我类似情况的同事都很少有人休这个假。”
记者了解到,不少教师、媒体人都有和医生群体类似的情况,休探亲假意味着相应待遇打折扣,所以这些行业休该假的人也不多。“有探亲假又怎么样,单位里‘一个萝卜一个坑’,你走那么长时间工作咋办,领导能乐意,而且现在工资、奖金、升职都和绩效考核挂钩,拉了后腿自己也不乐意啊。”在郑州一家国有银行工作的宋杰告诉记者,今年为了能和家人多待几天,他就用“除夕到初六连续值班”换来了随后的7天连休。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处长彭燕娥表示,作为国家法定休息日,探亲假的出台有一定社会背景。但如今,享受探亲假的客观条件已发生很大变化,什么样的条件需享受,什么样的条件能够享受,已成为面对的一大难题。
并非强制制度未来可能废止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周霞律师表示,从法律层面讲,1981年制定颁布的这一《规定》未被明令废止,那么就应当继续遵守,在未被废止前是有法律效力的。她表示,这一规定是时代背景下的产物,在没有年休假制度、实行六天工作制、法定假日少、交通条件不发达的情况下,国家出台了这一规定。对探亲假的“未来”,周霞并不看好,因为这个假只是一项可选福利,并非强制休假制度,执行得并不好。她认为,未来这一法律被废止的可能性极大。
简化工资结构让员工敢休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教授提出几点建议。乔教授表示,探亲假之所以得不到实施,无非三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系不平等;现行工资制度下,岗位工资在工资中占绝对比重,如果职工带薪休假,工资将减少;绝大多数民企实行“内部承包合同制度”,或“计件工资制度”,劳动者不敢也不愿意带薪休假。面对此问题,政府要切实行动起来,尽快起草工资基本法,以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确保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得到落实,让员工敢请假敢休假。社保部门也要从维护劳动者利益入手,把国家法定的劳动福利制度与工资制度结合起来,尽可能简化工资结构,防止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工资制度存在的结构性问题损害劳动者利益。
我们还能享受哪些假期
○一般性休假 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法定节假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休假日。
○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路程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陪产假 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规定。
○哺乳假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
○病假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综合《北京晨报》、《楚天金报》、《工人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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