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名快递员钟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侵占公司货款3.6万元。案发后,其家属代为全部退赃,使得钟某最终获得有期徒刑8个月的从轻处罚。
现年34岁的钟某原系东莞市某快递有限公司快递员,负责派件及代收货款等业务。2012年期间,钟某利用代收货款的便利,先后多次共计侵占公司货款3.6万元。其中,2012年1月6日侵占货款1万元;1月9日侵占货款1.4万元;8月24日侵占货款1.2万元。2012年9月20日,公安人员接快递公司报案后在公司内将钟某抓获。案发后,钟某的妻子已代为全部退赔给被害单位4.5万元。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钟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钟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其家属代为退赔被害单位的财物损失,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视钟某的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记者/黄少宏 通讯员/黄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