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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海事调解中心向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发送《调解征询意见函》,并将天津、山东渔民43份《民事调解申请书》与海仲海事调解相关协议及调解规则、工作指南等一并寄发。据代理本案的德衡律师集团海洋环保团队律师李刚、张兴宽介绍:此次调解索赔的数额是依据康菲赔偿与补偿辽宁、河北两地渔民的同样标准计算的。德衡国际商事团队律师刘克江则表示:希望康菲及其股东中海油不要拒绝此次调解良机,在国际流行的纠纷解决机制下,与天津、山东渔民开展索赔谈判,从而挽救企业公民形象,是跨国公司的正常理性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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