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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质监局副局长王雷网谈 满意度

来源: 2013-05-14 16:21:47字号:TT

    青岛新闻网5月14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王雷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保障社会民生发展”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3096人次,网民在线有效提问40个,王雷副局长现场回答网民提问36个。对于现场没有答复完的问题,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在网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二次答复,详情请登录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专栏做相关查询。欢迎大家及时参与互动交流。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王雷(一排左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摄影 周琦)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王雷(一排左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摄影 周琦)

青岛市质监局副局长王雷网谈

以下为本场网谈实录:

开场语:

    王雷 尊敬的主持人、市民朋友、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栏目就质监工作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借此机会,首先向长期以来关心、理解、支持和帮助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广大市民和网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的交流的主题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保障社会民生发展”,诚恳欢迎大家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以及执法检查等方面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倾听网友们的意见建议,及时回答网友们关注、关心的问题,并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在线问答:

    开宝马的佐罗 为了中华民族的延续,请在食品问题上用点心吧

    王雷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昨天,李克强总理在机构改革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就近期假羊肉等食品安全问题专门强调了“治乱用重典,监管出重拳,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付不起代价”,可见国家领导人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同样,市委市政府自2012年起把食品的安全检测纳入了市办实事之一,每年开展包括农副产品在内的食品监测检验6万批次以上。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质监部门领导下,在食品生产环节做了大量工作,包括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食品企业的现场检查、组织食品企业法人进行履责报告和道德教育、开展“质监邀您看企业”活动等。2012年我局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监督抽查7919批次,合格率达95%以上,抽查批次数位居全省第一,并按程序及时公告抽检结果,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食品实物质量合格率较2011 年提高了4.12个百分点。同时,组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生产不规范的企业300余家次,均依法责令进行改正,并立案处罚了约180家有违法行为的企业。今年前4个月,开展了桶装水、食用油等专项整治,仅桶装水整治就排查发现食品安全类问题58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8份,立案7起,其中1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全年工作计划,结合食品热点问题,继续依法履职,对发现的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决不放过。希望继续得到您及广大网民朋友的支持,谢谢!

    qdwht770315 咨询一下:去青岛市技术监督局办理“山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备案登记” 要不要收费?具体依据什么标准收费?登记后交过费用后,你们开具的发票为什么不是技术监督局的发票?请解答,谢谢。

    王雷 这位网友,您好!按照《山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鲁质监标字[2010]578号)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对企业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企业应当将产品所执行的标准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登记。” 产品标准登记只收取登记证书工本费。但是,涉及有关帮助企业咨询有关产品标准方面知识的,按《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等问题的补充通知》(鲁价费发[2001]298号)的规定收取。收费是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

    留言板 请给详细解答一下,去技术监督局做"企业标准登记"要不要交费?收费依据是什么?钱既然交到技术监督局,为什么开具的是某科技公司的发票?

    王雷 这位网友,您好!按照《山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鲁质监标字[2010]578号)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对企业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企业应当将产品所执行的标准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登记。” 产品标准登记只收取登记证书工本费。但是,涉及有关帮助企业咨询有关产品标准方面知识的,按《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等问题的补充通知》(鲁价费发[2001]298号)的规定收取。收费是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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