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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为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保障民生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开展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开通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案、快调查、快执行,截止目前,共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20万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75名原告是被告青岛某工贸有限公司的工人,上班时,双方约定公司于每月的月底支付当月工资,但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一直拖欠。期间75名职工多次催要,被告于2012年9月14日给原告出具了欠条,但仍以无钱为由拒绝支付。75名职工无奈诉至莱西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付清所欠工资64398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2013年02月28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2013年3月3日,莱西市人民法院沽河法庭收案后,随即启动快速执行程序,执行人员于2013年3月5号依法向被执行人青岛某工贸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情况报告表。 2013年3月6日,青岛某工贸有限公司提供财产状况报告表显示,其公司现在内部无存款。但提供在即墨市驻地青岛某工业制品有限公司与胶州市胶东镇驻地的青岛某塑料有限公司两家外资企业处有到期债权。 执行人员收到此线索后于2013年3月7日驱车赶往即墨市与胶州市胶东镇的两家企业。执行人员到达胶州的企业讲明情况以后,起初企业并不理解法院为什么去截留他们的货款,以公司总经理不在为理由拒绝支付,后经执行人员的多方查找,终于在二楼一间办公室找到财务负责人,在执行人员将协助执行的义务及拒不配合的后果法律条文讲明以后,该负责人表示将情况请示总经理后给予答复。当执行人员在即墨市的企业青岛某工业制品有限公司驻地后已经是下午四点了,找到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后讲清了来意,该企业负责人表示拖欠工人工资这是不应该的,会尽快把法院扣划案款打到执行案款专户上,执行人员向两公司分别送达了履行通知书,公司没有提出异议,此后执行执行人员又多次电话联系并两次前往两地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及账目核实,送达(扣划)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最终于4月23日两家企业将所有货款全部汇出到法院账户,至此自收案到结案仅仅历时5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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