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一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图。(青岛市农委提供)
当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正在青岛展开。根据规划,青岛计划用10到15年时间,将全市6018个行政村规划整合为1057个新型农村社区。日前,青岛市农委主办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专家论坛,来自青岛社科院、青岛农业大学等单位的多位专家,深入探讨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机遇与挑战。
不能强制农民上楼居住
当前,城乡一体化发展越来越受
“新型农村社区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有效载体。”青岛社科院副研究员柳宾认为,在现有条件下,农民分散居住,村庄规模小,缺乏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很难实现;而新型农村社区为城镇生产要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拓展搭建了平台。他介绍,据测算,如果在分散的农村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平均到每个农民身上的费用将是每个城镇居民的8到12倍。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可以通过人口集聚产生的规模效应,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成本,让农村社区居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大致相同的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
尽管多数专家都表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大势所趋”,但他们同时指出,这一过程不能硬性推广,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特别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涉及的土地问题十分复杂,容易引发各种矛盾,不能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农民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青岛社科院研究员李炜说,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应当动员农民自愿参与,建不建、怎么建,不能光由地方政府说了算,而是要尊重农民意愿,设身处地为农民着想。
青岛农业大学教授房桂芝认为,与西方国家的经验不同,我国的新型农村社区更多的是由政府主导推动的,在现实中,这往往演变为一种行政指令,忽视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引发农民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买账、认同感和参与度低的尴尬。因此,政府必须转换观念,由政府主导转换到政府引导。
最终实现“人的城镇化”
新型农村社区是以城镇化的理念改造农村,以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农村,以现代化的产业体系支撑农村,让农民实现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改变,从而做到上楼不失地,打工不离家,就地城镇化。
柳宾认为,城镇化就是要在产业支撑、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而不是简单的城市面积扩张和非农人口比例的增加。
从长远发展看,能否从“物的城镇化”过渡到“人的城镇化”,已经成为城镇化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柳宾说,城镇化的核心要义就是人的城镇化,即从农村和农业转移出来的劳动力享有充分的就业和完全的市民权益。但是,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已经成为人的城镇化进程的制度壁垒。人的城镇化的滞后,一方面,表现为许多进城务工农民虽然有固定工作和固定收入,已经成为实际意义上的“城镇居民”,但因户籍限制,却没能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待遇,事实上是被排除在市民群体之外,有的学者把这种城镇化称作“半城镇化”或“浅城镇化”;另一方面,还表现为部分农村在城镇化中“被城镇化”,土地被征用后,当地人的身份虽然已经从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但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等并没有完成向市民的转变,相应的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也被一再搁置,从而出现了一个“伪城镇化”的“扛锄头的市民”群体。
切忌千篇一律
针对农村的不同情况,青岛将新型农村社区分为城中村改造型、小城镇集聚型、功能区整合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中心村融合型等多种类型,同步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和特色经济园区。
对此,青岛市委党校教授刘文俭颇为认同。他认为,新型社区与特色产业园区建设,要因地制宜,分类规划建设,不搞一刀切。社区建设规模、主导产业等要根据其区位条件、已有基础、资源状况等因素,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新型社区与产业园区建设规模要适中,既要发挥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降低建设成本,又要有利于社区管理、符合农村发展实际和要求。
青岛社科院研究员刘志扬则指出,特色化建设决定着新型农村社区的经济形态和发展方向,在实践中,应形成多元化、个性化的社区特色,防止社区建设中出现千村一面、千篇一律的“脸谱化”问题。
李炜同样认为,在建设社区时,应注意“宜地”“宜居”:要体现地域特色,凸显田园风光;同时,注重对历史风貌、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农村文明。
李炜还特别指出规划引领的重要性。他认为,应该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镇(街道)区划调整,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实现社区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相统一。
【新闻链接】
一季度开工19个 新型农村社区
4月11日,记者从青岛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全市计划开工100个新型农村社区,一季度已开工19个。
今年计划开工的100个新型农村社区共覆盖538个村庄15.6万户49.4万人;原有村庄占地约10万亩,规划社区建设占地4.4万亩,全部建成后可节约土地5.6万亩,节地率为56%。100个社区全部建成后,近50万农民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将得到改善(梁旭日)
上一篇:中山公园樱花明全面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