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约束+风险防控
青岛市南检察院通过一系列形式倡廉,给检察权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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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干警们上班时,电脑一开机,内网上就会自动弹出一道考题。如: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问责决定机关可以直接作出( )。A、纪律处分 B、问责决定 C、不予问责决定。只有当做出回答后,电脑界面才能打开。 “检察官要坚持公正廉洁,但公正廉洁的操守,不是自然长出来的,它需要政治和文化的熏陶,它需要执法者高深的‘自我修炼’。”基于这样的认识,市南区检察院在全院展开了做“公正廉洁执法者”的大讨论,主动性地做“自我修炼”的功课。该院在局域网创建“检察纪律学习每日一题开机应答系统”,精心编制成200多道简单实用的练习题。不仅电脑开机会自动弹出考题,在进门的LED大屏幕、科室都有“每日一题”,甚至在食堂的餐桌上也有廉政教育习题,这些习题时刻起着教育倡廉的作用。 古人云,“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寡过”。检察机关作为监督者,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就必须牢固树立监督者也必须接受监督的理念——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切实加强检察权行使的内部监督和制约。正人先正己,只有管好了自己,才能更好地监督别人,法律监督才会更有力、更有效。 为此,市南检察院全力推动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应用运行。他们通过创新运用科技防腐手段,跟踪执法办案和人财物管理过程,实现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和各类事务的同步式、并行式监督和过程动态纠错,从源头上保障了廉洁规范,提升了监督成效。通过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他们在程序审查的基础上,采取在线查阅各类办案文书、审查报销凭证等方式,实现了对各类事务的实体监督,使监督更加全面、具体,有效避免了“走过场”和流于形式。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作用的发挥有赖于防控结果的合理运用,他们将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与干警绩效考核全面对接,从廉洁从检、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社会效果等多个方面对每位干警进行综合考评,作为干警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增强了用制度机制和科技手段管权、管人、管事的刚性,提高了干警的廉洁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市南区检察院通过一系列的形式倡廉,形成“不愿为”的教育防范机制、“不能为”的监督评价机制和“不敢为”的惩戒处理机制,使干警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信有例证,做有准则。市南检察院先后被青岛市纪委表彰为青岛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标兵单位,“阳光检察”品牌被评为青岛市十佳廉政文化品牌,纪检组被评为青岛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郝会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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