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而据一些人口学家推算,我国失独家庭未来将达1000万。对此,民政部近期表示将统筹研究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标准,由政府供养。然而,从公共管理和服务角度而言,居家性、针对性、长期性等特点,恰是目前不少政府机构之短,非政府组织之长。如何从顶层设计入手,从情感和物质等多层面真正确保这
过年是中国人团圆的日子,许多人千里迢迢都要赶回家。但有这样一个群体,每到万家团聚的日子,是他们最难过的日子,他们害怕过年,躲着过年。他们就是“失独”家庭。据了解,这个特殊群体正在不断增大,卫生部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
家住福建三明市三元区的老罗就是这个群体一员。这个年老罗跟往年一样没在老家过,自从1997年失去独子,他夫妇俩就长期住到厦门。“睹物思人,这么多年了,他们一直走不出伤痛,最怕别人提起孩子等字眼。”老罗的妹妹、网名“双鱼座”的网友告诉记者。
这个春节还是给老罗带来一丝温暖,在“厦门失独者联盟”志愿者提醒和帮助下,年刚过完,老罗就赶回三明,申请失独家庭困难补助,“当地计生委非常热心,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应该很快就批下来了!”“双鱼座”告诉记者,“钱虽不多,但对于生活比较拮据的哥哥来说,帮助还是挺大的。”
渠道单一且条件匮乏
“现在能走能动还好一点,万一哪天躺床上了咋办?现在害怕老,害怕生病没有人照顾,手术没人签字,没人为我们养老送终。”老陈夫妇俩很不幸,年届50岁时失去独生儿子,“三四年过去了,仍走不出失子的阴影,为了今后有经济条件住进好点的养老院,现在只能疯狂工作。养老院两人每个月至少要付3000元以上。”
老陈的爱人在不断地寻找合适的养老院,“在市区要想找个环境优美、医疗条件好、住宿标准高的养老院可真难。”老陈的老家在福州郊县,他也曾想过年老后回老家去,但他看完村里的敬老院后,这个念头打消了,“由于医疗条件有限,敬老院一般只接收健康状况尚好的老年人,最需要照顾的行动不便、不能自理的老人反而难以入住。”
相对于老陈,老林的养老问题迫在眉睫。他6年前失去了独子,妻子也终因承受不起打击,4年前去世。“从去年10月到现在,没有一家养老院愿意接收,原因有很多。”据了解,按此前政策,任何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必须要有监护人签署相关协议担保。而监护担保人必须是直系亲属,没有直系亲属,需委托非直系亲属或老人原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指定担保人。今年,民政部提出,失独老人入住养老院无需“签字”后,这一问题虽然解决,但老林发现,多家养老机构还是以床位紧张为由拒绝了他。
在福州仓山区康乐养老院,记者看到,这里风景优美,四周常年绿树成荫、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共有158张床位,但床位基本供不应求。
据福建省政协委员杨银玉介绍,目前失独群体仍在扩大。如果不进行有效引导、管理与帮扶,其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将日趋严重。
目前,福建省对“失独家庭”救助政策是按《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女方49岁以上,每人每年获取4800元的补助(2012年标准)。“现在的救助手段单一,远远无法解决情感、经济、养老等问题。国家、政府以及全社会都应该正视这个群体的存在,对其承担起不可推卸的责任。”杨银玉说。
需求不足背后的政策缺失
“不仅失独这个群体,整个社会养老已成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福州市民政局有关人士介绍,福州已有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0多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15%左右。其中,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近50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50.25%。而福州仅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07家,总床位6784张,床位占老年人口的0.7%。而这个数字,国家标准是2%。
不仅床位数量达不到标准,部分养老院条件也不尽如人意。按国家规定,养老院每间卧室不宜超过3人,每人使用面积不能小于6平方米,必须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但目前福州一些养老院因受场地和资金限制,人均使用面积不足3平方米,还缺少相关娱乐休闲、医疗配套设施,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住不起,也是一些失独老人考虑的主要问题。失去孩子供养后,入住养老院,失独老人完全要靠自己,记者了解到,目前福州条件好的养老院每月要2500元,而且涨势很足。
按国家规定,养老机构护工与老人的比例应控制在1:5以内,但由于人工费用太高,目前福州很多养老机构一个护工要护理十几位老人的情况并不罕见。“失独老人失去行动能力后,跟一般老年人有区别,这一群体没有直系亲属,完全需要养老院护理。”福州市一家民营养老机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也是养老院不爱接收失独老人的原因之一。
漳州市人大代表、仙都镇上苑村计生工作者李妍琼介绍,农村失独老人家庭基本都困难,他们都只在孩子去世第一年拿到200元慰问金,之后再没有得到其他帮助。她认为,在现有政策情况下,基层计生工作者能做的十分有限。因此,她希望政府能出台更多具体政策,让失独群体能得到更多实质性帮助。
社会化帮扶在艰难破冰
让人欣喜的是,失独老人养老问题已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相关人士重视。福建各地也相继出台与完善了相关政策。2007年开始,福建省开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工作,2008年起全省全面推行这项制度,并列为当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当年,由政府给予子女死亡夫妻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扶助金。2011年将扶助标准提高到200元,2012年再次提高到400元。
日前,石狮市出台《关于开展对失独家庭帮扶救助的实施意见》,实施多项新政对失独家庭开展帮扶救助,从经济帮扶到心理安慰,提高失独家庭生活质量。被认定为失独家庭,将一次性获得3万元慰问金。年龄在49岁以上失独家庭夫妇,从目前每人每月补助400元提高到1000元。同时,该市还将组建心理辅导队伍,对失独家庭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治疗;鼓励失独家庭再生育,并为其提供各项技术服务和生育指导;鼓励失独家庭收养、领养、过继子女,并在办理手续时提供方便。
今年福州市生育关怀将重点考虑帮扶失独家庭,将这类家庭优先纳入紧急救助范围;在对其调查摸底同时将建立详细档案,有针对性解决这些家庭在养老及精神慰藉上的问题,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关心帮助他们。
杨银玉认为,应尽快建立“失独家庭”救助政策体系。首先应由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民政、统计等部门联合对“失独家庭”调查摸底,充分掌握实际情况,既要摸清户数,更要对需求调查分析,为研究制定或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杨银玉还对政府为“失独家庭”购买服务提出具体建议:“失独家庭”父母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由政府承担,医疗报销比例应在95%以上;为无自理能力的“失独家庭”老人入住养老院或聘请陪护员提供专项补助,同时由所在村(居)委会担任临时监护人,为其入住养老院提供担保;对60岁以上“失独家庭”老人应按照民政部提出的,参照“三无老人”救助政策由政府供养;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失独家庭”纳入廉租房、公租房申请对象。
记者还了解到,对于失独老人养老问题,一些社会机构也在不断尝试中。同时,由社会相关人士自发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也在形成,他们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形式,为“失独家庭”提供老年人家政、生活照料、医疗陪护,特别是情感抚慰、心理医疗、生育服务等多方面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