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讯 315已过,但消费纠纷却仍让许多消费者大伤脑筋,尤其当遭遇人生大事时,这其中的矛盾便显得尤为突出。近日,一位市民袁女士向本网记者反映,孩子在青岛板桥人家大酒店订的婚宴,交了800元订金,而到了婚宴前一周却发现,酒店给出的场地完全不是当初所选,婚宴也因此泡汤。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5天后结婚 场地“被换”了
袁女士提起此事来,火上心头。“孩子在北京
工作,要结婚了就想着青岛这边少请几桌,只要七八桌就足够,于是我紧赶慢赶地订到了一家板桥人家大酒店。但是由于事急,2013年2月5日,才交上订金800元,由于我也不了解情况,去订时也没有签正式的合同,而这就成了后面问题说不清的地方。”
袁女士说,孩子的婚期定在了3月9日,3月4日当她再次来到酒店时,发现酒店留出的婚宴厅,完全不是当初自己要的那个,同在一楼,变成了另外一个很小的场地。“那块儿地方很不像样,完全达不到婚宴的水平,而换厅前酒店方也未曾与我联系沟通过,这实在耽误了我们的大事,孩子在这家酒店的婚宴,也因此而取消,联系的婚庆也取消了。”
现在,袁女士表示,“酒店方擅自单方面改换场地的做法,让我们措手不及,耽误了孩子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大事,现在不退订金,也不管我们了,这让消费者的权益,如何得到保护?”
板桥人家大酒店:本来就是那个厅 要打官司“我不怕”
随后,记者立即联系了板桥人家大酒店方面,一位曾经接待过袁女士的工作人员李女士解释道:“我们当初与袁女士约定的就是后来3月4日她看到的那个厅,从未换过。当时没有签合同,是因为她急着催我们,也没让我们写。”
说起酒店一楼的两个喜宴厅,李女士解释道:“不能退款是因为,这两个厅本来就没有什么差别,平时也都用作接待婚宴,现在袁女士违约不办婚宴,已经造成了我们的经济损失。”最后,李女士说,酒店方面不介意客户走法律途径。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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