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无证驾车上路,结果因为夜间视线不清,将一名过马路的行人撞倒,交警赶到现场后,肇事司机拿弟弟的驾照顶包,结果被四方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民警识破。昨天,肇事司机马某因为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15天。
3月2日晚7时40分左右,马某驾驶一辆车号为鲁B51×××的面包车沿杭州支路东向西行驶,至杭州支路铁港立交桥西桥头200米处时,因视线不清,将正在过马路的行人诸某撞倒在地,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
四方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民警赶到现场后,马某出示了一本驾驶证,乍一看并没有什么问题,只是驾驶证上的照片比马某本人略瘦,模样与本人也有差距。事故科民警没有就此作罢,回到大队后,上网查询核对该驾驶证,结果发现驾驶证上的名字和肇事司机本人的名字并不相符。随后执勤民警对肇事司机询问,马某见招架不住,只好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是无机动车驾驶证驾车,这本驾驶证是他弟弟的。
“我没有驾驶证,发生事故后担心被处罚,而我弟弟当时正好在车上,我就把我弟弟的驾驶证拿过来冒充,没想到被识破了。 ”马某说,事发时该路段没有路灯,光线昏暗,以致没有看到前方的行人,发生了撞人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因无证驾驶,四方交警大队给予马某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昨天,马某接受了处罚。(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刘健 管怀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