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食用水产品安全,开发区分局四项举措,加大水产品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水产品市场消费安全。 一是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对辖区内商场、超市、市场、专卖店等水产品经营场所全面检查,严格市场准入,确保经营主体合法,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实行亮证亮照经营,证照不全的一律不得从事水产品经营活动。目前,辖区内流通环节水产品经营业户共有458户,其中市场内371户, 二是加大市场巡查密度。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网格化”监管模式和网格化监管责任,对水产品市场实行不间断的动态监管,增加巡查次数、频率和范围,重点加大对市场内水产品摊位的巡查密度,规范水产品日常经营行为,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建立健全巡查档案,实行痕迹化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溯源管理。督导经营者严格落实水产品“来源溯源制”、“自律承诺制”,督导经营者认真填写《产地证明单》,公示《销售凭证》,指导市场和商场超市开办者与场内业户逐一签订《水产品诚信经营责任书》和《水产品经营业户诚信经营承诺书》,明确水产品安全目标和责任,确保水产品来源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四是强化行政指导力度。加强对经营者和市场主办单位的行政指导力度,严格督促市场和商场超市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督促市场和商场超市开办者每日查验水产品经营业户《销售凭证》公示情况,明确水产品安全目标和责任,引导业户自觉规范诚信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