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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半月快件还没到 圆通:不知哪去了 最多赔偿100元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3-16 07:40:53 字号:TT

  昨天,央视财经频道《第一时间》节目曝光了圆通快递公司包裹丢失现象。无独有偶,市民刘先生也有类似的遭遇。去年1月底,经营眼镜生意的他,通过圆通快递给同城的顾客寄去了一份生日礼物,可是直到现在顾客都没有收到快件,而快递公司也迟迟没有给他满意的答复。对此,圆通快递工作人员称,由于刘先生快件没有保价,又不能断定快件的价值,只能按照快递费的6倍赔偿他。

  “我们给顾客的生日礼物都寄出去47天了,顾客

到现在还没有收到。”昨天,市民刘先生拨打早报热线反映说,1月27日,他通过圆通快递公司给一名生日是2月3日、住在青岛大学的老顾客寄了一份生日礼物。他估摸着第二天就可以寄到。结果昨天,顾客气冲冲地来到眼镜店,刘先生才知道,他给顾客寄出的生日礼物还没有送到。

  “给顾客的礼物是一个价值150元的卡包和价值300元的视觉体验卡,还有一封手写的书信。”刘先生说,他联系圆通快递公司时,工作人员则称可以按照运费的6倍赔偿他,这让他很难接受,他认为快递公司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名誉受损费2万元钱。

  随后,记者联系了圆通快递,客服人员表示落实情况后会给记者一个答复。下午4时左右,圆通快递公司的一名李姓工作人员回复记者说,快件已经于1月28日送到了青岛大学的快递网点,但现在快件是否还在网点内,她也不清楚。而对于赔偿问题,这名工作人员回复称:“由于客户没有提供出足够的价值证明,我们无法判断快件的价值,只能按照《邮政法》的相关规定,按照6倍于运费的钱款,也就是48块钱赔偿。而考虑到情况比较特殊,可以给刘先生100块钱的赔偿。” (记者 王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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