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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没有想到,事情过去一年多了,检察官还能惦记着我家的情况,给我发了5000元救助金,在我全家生活最困难的时候,是检察官给我们送来了关爱和温暖,检察院真心为百姓着想,真是太感谢了。”近日,来青务工的农民工张小某激动地告诉记者。 张小某是一名来自陕西的农民工,五年前到青岛一家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打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左脚踝挫伤,右脚踝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2010年初张小某案在经过劳动仲裁、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由该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张小某伤残费、伤残补助金、医疗费、工资等共计7万多元。但该公司一直拒绝支付,为逃避执行,该公司先后将财产进行了转移、藏匿,后张小某申请强制执行,但因查找不到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而致使该案至今未能执行。 赢了官司,却迟迟得不到赔偿款,张小某不得不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两年多的时间里,张小某多方求助未果。更不幸的是,为治他的伤病,家里前后已经花去5万多,这些钱都是靠亲戚朋友和变卖家中那一点点粮食解决的,家中父母又常年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妻子是盲人,家里生活十分困难。张小某一人承担了全家的重担,可现在他脚踝因为粉碎性骨折,至今不能正常走路,一条腿跛瘸,还需手术治疗,但拿不到任何赔偿,没有条件继续治疗。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2011年底他拨通了市南区检察院的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电话,在热线服务人员的热情接访下,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了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民行科急群众之所急,一次次与法院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克服困难想办法,2012年初最终为其争取到2万元的救助金。 去年年底在开展的“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中,市南区检察院对张小某进行了回访。当得知张小某现在仍生活困难后,立即向检察长作了汇报,检察长非常重视,亲自约谈张小某,了解到张家现在的生活困难情况。民行科根据检察长的指示,迅速审核了张小某提交的有关资料,启动信访救助机制,又为其申请到了5000元救助金,解了其燃眉之急。张小某非常感动,几天后,他将感谢信和书写着“执法为民、公正廉明”锦旗送到了检察官的手中。(郝会娟、赵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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