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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要求补发加班费遭拒 街道办称不满可上诉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3-02-27 16:17:28 字号:TT

  原标题[静坐 环卫工讨加班费]

环卫工“不依不饶”讨加班费

环卫工“不依不饶”讨加班费

  昨日下午,天河区珠吉街环卫站的环卫工人因不满劳动仲裁结果,在广州人力资源市场天河分市场门口维权并静坐至今日凌晨3时,要求单位补发过去三年的加班费。因诉求未得到回应,今晨8时他们又继续进行“未竟的事业”。

  下午静坐至凌晨3时

  昨日傍晚6时许,记者来到位于石牌东路的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天河区分市场)办公楼门口。数位身着绿色工作服的环卫工人举着红纸黑字的标语,上书“还珠吉街环卫消毒和环卫员工的血汗钱”,引来路人驻足围观。其余的维权者坐在该办公楼大门外的台阶上。

  据悉,这些维权者是天河区珠吉街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的员工和前员工,他们希望珠吉街环卫站补发2009年至2012年之间每人数万元的加班费。

  他们当天下午2时许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天河区分市场)领到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因为对裁决结果不满,聚集在门口维权。

  “我们本来今天没打算在路边维权的,是拿到仲裁书之后觉得太不公平,才临时决定这么做。”一位女环卫工说。记者发现,标语为几张红纸拼接而成,语义很不通畅。

  昨晚11时许,记者再次来到该地,发现环卫工人仍未散去,维权人数从11人增加至17人,新增6人为珠吉街消毒站的员工。珠吉街街道办事处主任梁克强和珠吉街城管科科长都在现场,几名街道办工作人员在旁劝环卫工人离开。“今晚不谈妥,我们就不走,在这里坐到天亮”!

  请还我们三年加班费!

  补足2009年5月至2012年8月期间的加班费是他们这次维权的主要诉求。

  2012年10月30日,11位环卫工人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人劳动争议仲裁请求明细表》上,他们要求获得2009年5月至2012年10月期间的休息日加班工资,数额从29215元至40016元不等。“我们2009年5月开始工作,直到2012年8月,每周起码上6天班。按照《劳动法》规定,双休日加班我们有160元加班费,但我们一直没有领到。”环卫工人龙叔说。

  他们要求补发这三年间的工作日延时加班工资,数额从12899元至15705元不等。此外还有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根据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他们能够拿到的加班费仅有2011年至2012年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数额为每人1655元至2050元不等。其他仲裁请求均被驳回。

  “我对仲裁结果极度不满意,如果到法院上诉又要走几个月程序,这段时间我们怎么办?万一单位刁难我们,我们去哪里找饭吃?”环卫工们无不担忧。

  街道办:不满意可上诉

  昨夜11时许,记者在现场采访了天河区珠吉街街道办主任梁克强。他表示“会依法处理此事”,同时也倾听环卫工人的意见。他认为,环卫工人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依照法律程序上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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