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举报“坐拥20亿身家”的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村官周伟思,涉嫌构成受贿罪、行贿罪,经广东省检察院决定逮捕,2月8日被执行逮捕。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受贿主要集中于旧城改造项目
根据目前的了解,2000年5月至2002年6月,周伟思开始任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村简一村村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与此同时,2007年12月至2011年3月,任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2011年4月到2012年11月,任南联社区工作站常务副站长,后因被举报“坐拥20亿身家”而被停职。而2004年10月至案发,他还是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
据悉,周伟思早年下海经商便已拥有不菲的身家。那么,富了之后再去做村官的周伟思,又因何事而落马?深圳市检察院透露,经初步调查,周伟思受贿主要集中于旧城改造的项目。
在龙岗区南联社区始于2004年的一个旧城改造项目中,拿到项目的某房地产公司与拆迁户在补偿标准上难达成一致,便请求周伟思出面帮忙。周伟思动员拆迁户降低补偿数额,接受开发商补偿条件,促成了该房地产公司与拆迁户达成补偿协议。周伟思还帮该开发商在其他环节推动进程、节省费用等。2011年前后,周伟思先后收受该房地产公司逾千万元的“好处费”。
另外,周伟思为使南联社区的违章建筑不被查处,找到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区查违办副主任)何永华帮忙,并多次送上“好处费”。负责查违工作的何永华也因此而落马。截至目前,周伟思一案已有4人被逮捕。
举报人并非因言获罪
周伟思被同村人周祖杰举报“坐拥20亿身家”,那么,是否真有其事?检察机关透露: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周伟思拥有的房产等资产,大都在其成为村官之前便已购置,是否涉嫌职务犯罪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2012年11月27日,周祖杰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龙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此事也引发社会关注。对此,办案人员称,周祖杰一案早在2012年6月便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其举报周伟思发生在2012年11月。也就是说,周祖杰案发在前,举报在后,并不是因举报被报复。
目前,周祖杰一案已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
村官身份的困局
如周伟思这样,身为村官同时还拥有村属企业管理者等身份,这一现象目前在深圳基层屡见不鲜。
深圳市检察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检察官表示,这种情况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加上村属企业、股份合作公司等常存在一些管理失范、政企不分甚至家族式经营及控制等问题,很容易导致挪用公款、受贿并损害村集体利益的事情发生。“近几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查办了一批村官职务犯罪案件。”
这位检察官坦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分为依法从事公务、基层自治管理服务两种行为。按法律规定,只有在依法从事公务,如救灾、抢险、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等环节,村官才属于‘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才列入‘国家工作人员’范围并属于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管辖范围。这造成了目前的一种司法困境,即一些基层群众对基层组织的问题反映很强烈,但限于当事人身份及司法管辖权,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必须依法进行。”
近年来,深圳加大基层城市化建设的步伐,特别是宝安、龙岗两区进行大规模的产业升级,在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等项目中,诞生了一个个巨大的利益“蛋糕”。“在这关键时期,作为村官而言,本身必须加强自律。但同时更需要的是大力加强媒体与社会公众的监督,这是推动基层工作规范化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