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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10 商务局:新建6处改造9处标准化农贸市场

来源:2013-01-18 17:57:39字号:TT

青岛新闻网1月20日讯 2013年市政府确定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十二件实事日前发布,其中第六件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支持市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开展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6万批次。”市商务局就此项市办实事做了深入解读。

我市农贸市场现状:数量少档次低商品难放心

目前,市区共有农贸市场98处。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平均每3万人拥有1处。从区域分布看,市南区15处,

市北区36处,李沧区16处,崂山区7处,城阳区15处,黄岛区9处。从建设类型看,室内市场70处,棚顶式市场28处。

通过近年的标准化建设改造,特别是2012年市办实事新改扩建15处农贸市场项目的实施,使市区农贸市场在市场环境、经营管理、市场秩序、安全卫生等方面有了明显改善。但总体上仍然存在标准化农贸市场数量少、市场整体建设档次不高、经营设施不完善、卫生脏乱差、商品质量不放心、部分社区因网点预留不足无法配置农贸市场等问题。并且绝大多数市场为社会投资建设和经营,政府缺乏调控手段。农产品阶段性“卖难”、“买难”、“买贵”等问题,成为百姓关心、政府关注的一个问题。

十二五期间新建农贸市场6-8处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12〕27号)要求,“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建农贸市场6-8处,对10处左右的农贸市场按照商场化、超市化的标准进行改造和扩建。

今年,将新建6处、改造9处标准化农贸市场。到2015年市区农贸市场总量达到126处,城市每2.5万人拥有一处,有60%以上的农贸市场达到“环境整洁化、布局合理化、价格大众化、商品品牌化、量器具统一化、设施人性化、消费安全化”的标准要求,并且通过公建配套、回购回租、投资入股、土地划拨作价入股等形式推进公益性改革,增强政府调控能力,改善民生,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推进幸福宜居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

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标准有了“硬框框”

(1)场地环境:地面统一铺设防滑地砖;内墙1.8米以下张贴墙砖,熟食间全部张贴墙砖;停车场按市场经营面积每100平方米不少于0.5个车位建设;门头统一形象设计,清晰、美观,整齐、大方。

(2)设备设施:给排水设施,采用暗渠排水,有污水处理设施;供电照明设施,布局整洁,暗线为主,照明采用桥架式或组合灯架设施;经营鲜肉、熟食等食品的业户必须配备冷冻、冷藏、保鲜设施;按照要求设置蔬菜猪肉质量来源追溯系统;经营柜台统一、整齐、实用、美观、大方;有价格行情显示屏,清真食品销售专柜。

(3)卫生状况:配备专职保洁员,随时清理市场内卫生;地面清洁,无可见废弃物和污渍;操作台、鲜活商品放置器具和场所清洁,定时消毒;熟食区工作人员有健康证,穿戴整齐,操作规范。

(4)商品管理:入市商品实行准入管理,出证、索证等手续齐备,台账登记完整,无过期食品,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统一悬挂物价牌,明码标价;食用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在公示栏公布。

(5)经营管理:市场内部管理制度、登记台账齐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证照管理、价格管理、计量管理、人员管理、信用管理等制度;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新建改造市场每平方米财政补贴500元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12〕27号),对市政府确定的新建、改造、扩建的标准化农贸市场,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以财政投资入股方式参与市场建设,投资分红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摊位费补贴、价格补贴、摊位回租、设施设备的改造维修及经批准的其他支出,推进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建设,进一步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

农贸市场建成后,可使周边近30余万居民群众生活更加便利、便捷、安全,市场卫生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达到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经营有序的现代化市场标准,市场档次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推动我市农贸市场建设提档升级,为创新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探索解决农产品“卖难”、“买贵”问题的长效机制积累工作经验,争取利用3-5年的时间,使我市鲜活农产品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组织化程度明显增强,流通成本大幅度降低,形成布局合理、经营规范、高效流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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