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以志代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去年的检察工作,并提出今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具体工作目标。
打黑除恶
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9326人
去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9326人、起诉12221人,其中批捕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3044人,起诉3998人;批捕涉黑、涉毒、涉枪犯罪嫌疑人918人,起诉1252人。一批社会反响大、影响恶劣的犯罪案件被依法提起公诉。严肃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行动。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32人。
●案例:张韶军等17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十多年来称霸一方,暴力拆迁,大肆敛财,伤害致死,焚尸灭迹,致2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
●案例:市北区法院原院长王志平、李沧公安分局原副局长黄磊等13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收受贿赂、徇私枉法、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保障民生
起诉“食品安全”犯罪嫌疑人63人
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 “瘦肉精”、病死猪肉等问题,去年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批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53人,起诉63人。对药价房价虚高和侵害弱势群体权益等问题,查办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争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61人。
●案例:在办理张书明等4人非法生产销售病死猪肉制品106万公斤,销售金额达500余万元一案中,检察机关依法从快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打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案例: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沈晓东等5人收受贿赂,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抵押贷款过程中,滥用职权,采取非法过户、重复抵押、非法撤押等手段,给50户房产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职务犯罪
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269人
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269人,起诉248人,法院已判决23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共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23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4人,涉案金额超过百万元的案件34人。对工程建设、城镇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立查职务犯罪56人,商业贿赂犯罪70人。查办国企人员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41人。
●案例:青岛大港海关原副关长陈九洲受贿200余万元,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原调研员汪湖海受贿46万元、挪用公款500万元,青岛供电公司原副总工程师陈钢受贿500余万元,青岛金田热电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同君受贿1000余万元,青岛房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牛瑞华等6人贪污550余万元、挪用公款1400余万元。
●案例:黄岛边防大队原政委李宗涛收受贿赂,滥用职权,伙同他人为外地来青盗砂船提供庇护,导致青岛海域10余万立方米海砂被盗采,周边海区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检察机关严肃查办此案,并提出了履行职责、保护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检察建议。
●案例:李显明在担任青岛电度表厂总经理、董事长期间,中饱私囊,恶意经营,导致企业严重亏损、停产,职工失业,长期集体上访。检察机关接办案件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初步查明李显明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私分国有资产百万元、受贿30余万、贪污140余万等犯罪事实,并积极追缴被李显明隐匿转移的企业资产,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社会监督
追捕追诉漏犯、漏罪660人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加大了对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依法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职务犯罪38人。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撤案91件,决定不捕不诉1178人;监督立案139件,追捕追诉漏犯、漏罪660人,起诉后法院已判561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57人、死刑4人。
●案例: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检测站原站长何鹏飞等3人收受贿赂,滥用职权,为上海市462辆机动车违规办理了挂牌手续,严重扰乱了车辆管理秩序。
●案例:市检察院在审查王小军等13人特大贩卖毒品案件时,发现基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张国安等3人持有和贩卖大量毒品的犯罪行为未被追究,遂将案件提至市检察院并审查起诉。通过补充侦查,依法追诉了张国安等3人贩卖毒品23公斤的犯罪事实,其中两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