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0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等有关事项,确定了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程。
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3年1月7日至12日召开,代表报到、预备会议1天,正式会议4天半,共5天半。
出席本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将有560人,共11个代表团。
出席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委员列席有关全体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报告。全体会议在市人民会堂和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三楼礼堂举行,会议的审议和秘书处均设在府新大厦。
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
一、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青岛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青岛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3年预算草案;批准青岛市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3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青岛市出席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