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简历:
李春城,男,汉族,1956年4月生,辽宁海城人,197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4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助理研究员。
任四川省委副书记、省委民工委书记(兼)。
1973年4月后,曾下乡当知青。
1978年7月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后,留校工作,先后任系辅导员、教师、党委办公室副科级调研员、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1987年9月后,历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书记,太平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5年12月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太平区委书记,1997年9月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1997年11月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副市长。
1998年12月任四川省成都市副市长。
2000年8月任四川省泸州市委书记。
2001年1月任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001年2月任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年6月任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2003年8月任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5年2月任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2011年9月任四川省委副书记、成都市委书记,2011年11月任四川省委副书记、省委民工委书记(兼)。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