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应该回归公益,降低门票价格,从长远看甚至是免票。”昨天举行的《中国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公报》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如生表示,部分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偏高的问题是存在的,下一步将从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采取措施,减少其对门票收入的高度依赖,降低门票价格。
风景区共拆2000多家宾馆违建
今年是我国风景名胜区设立30周年。《公报》显示截至目前,国务院共批准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25处,各省级政府批准共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737处,两者总面积约19.37万平方公里。这些风景名胜区基本覆盖了我国各类地理区域,占我国陆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982年的0.2%提高到目前的2.02%。
他表示,一些地方不顾风景名胜资源不可再生的特殊性,违章建设,错位开发,导致风景名胜区资源破坏严重。为此,从2003年起,全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累计拆除违规建设或影响景观的宾馆、酒店、度假村等楼堂馆所2000多家。
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应专款专用
近年来,一些著名风景名胜区动辄百元以上的高票价,引发社会的关注和质疑。对此,李如生表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门票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而非商业赢利,门票的收入是要专款用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等方面。
他坦言,一些风景名胜区票价偏高的问题是存在的。“门票偏高,说明景区过度依赖门票收入,旅游经济过多依赖门票经济。”
“风景名胜资源属于国家公共资源,风景名胜区事业是国家公益事业,所以,门票不应是市场的收费,而是政府定价。”李如生说,风景名胜区应逐步降低门票价格,长远目标是免费。
对于如何解决风景名胜区高票价问题,李如生表示,一方面将不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加强地方财政支持力度,使各级财政投入基本满足风景名胜区保护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将规范管理,加强筛查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风景名胜区将进行处罚;对长期不合格、问题严重、多年不改的风景名胜区,将上报国务院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