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最高检获悉,针对近日李庄等人向最高检递交信访材料一事,最高检方面表示将按照程序办理。
记者了解到,11月15日,李庄的代理律师王誓华以特快专递方式向最高检寄出了李庄的控告书,一同寄出的还有相关音频、视频共7套。在控告书中,龚刚模称,“所谓李庄作伪证,都是专案组逼我举报。他们让我按照他们编好的文字稿背下来,陷害李庄。开庭时装头痛、不回答问题、故意说方言、不讲普通话,也都是专案组警察教的。”
李庄向最高检寄出了控告书已经得到最高检方面的回应。最高检方面透露,11月23日上午,李庄、王誓华(律师)、龚刚华(龚刚模之兄)到最高检察院控告检察厅来访接待室递交了信访材料。
对于此次递交材料过程中的细节,最高检方面并未对外界透露。对此信访材料,最高检方面表示,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新闻背景
重庆法院两年前认定李庄伪造证据
2009年11月,时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重庆“龚刚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当年12月10日,龚刚模向重庆司法机关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院终审认定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2011年3月29日,就在李庄即将刑满释放之时,又被追究“遗漏罪行”,但该案最终以检方撤诉告终。
2011年6月,李庄刑满出狱后,踏上为自己申诉之路。(记者 邢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