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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将人撞残不赔钱 有车有房有公司称家庭困难

来源:青岛早报-- 2012-11-01 07:37:09 字号:TT

    胶南男子王某开车将人撞残,法院判他赔偿伤者24万元,但王某在赔付了8万元后就耍起了赖皮。他有房有车还开了家建筑安装公司,就是不肯赔钱。近日,胶南市法院执行人员经过蹲点守候,将王某堵在了公司门口,决定对他实施司法拘留。快到拘留所时,王某草鸡了,赶紧让妻子交齐了16万元赔偿款。

    开车撞伤人判赔24万

    “法官同志,我欠朱某的钱全部交齐,别去拘留所了。”近日,胶南法院在执行一起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执行案件中,鉴于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在临进拘留所前,王某终于答应交钱。

    2010年初,王某驾驶面包车将横穿马路的行人朱某撞伤,致朱某一级伤残并常年卧床。此案经胶南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事故应由王某负主要责任,朱某负次要责任,一审判决王某赔偿受害人朱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没有履行判决所规定的义务,于是,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赔了8万元不肯再赔钱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只交了8万元,剩余部分请求延期付款,后来便始终以家庭困难为由拒不履行。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王某玩起了失踪,胶南法院的执行人员多次到王某家中寻找未果。

    今年国庆节期间,朱某通过亲属了解到,王某在青岛开办了一家建筑安装公司,有车有房,经济状况根本不困难,请求法院予以采取强制措施。胶南法院执行局在得知这一线索后,主管该案的执行二庭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和部署。他们首先通过多种渠道对王某的居住地进行查找,结果发现王某居住地经常变换;于是,执行干警对王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查寻确认,凌晨赶到青岛某建材市场进行蹲点守候,当王某悠闲地迈出轿车准备上班时,面对突然而至的执行干警,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执行干警对王某进行了拘传,并对他的轿车进行了查封扣押,一并带回胶南法院。

    一听要拘留赶紧交赔款

    到了胶南法院执行庭后,王某百般抵赖,说自己家庭困难实在没有能力还钱。当被问及财产状况时,他辩称轿车是买的二手车,不值几个钱;公司是老婆开的,与他无关。后来,执行干警在反复做思想工作无效的情况下,决定对王某实施15天司法拘留。刚开始,王某表现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当快到拘留所时,他看到再赖下去真的要被拘留了,赶紧给一直等候在法庭外面的妻子打了电话,让她交齐了全部案款和执行费。 (记者 赵玉勋 通讯员 陈福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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