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除全市的公路工程建设外,我市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也全部纳入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管理范围。其中,董家口港区防波堤工程、董家口港区航道工程(董家口嘴作业区进港航道)、山东液化天气(LNG)项目一期工程配套码头及陆域形成工程等32个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处于可控状态,青岛武船重工有限公司海西湾海洋工程基地海工建造坞、总组及舾装场工程等17项已完成交工验收工作,已进
源头控制为工程质量撑起保护伞。实行工程主要原材料和半成品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原材料和半成品质量检测数据库加强质量控制,将不合格原材料和半成品打入“黑名单”,坚决挡在交通建设市场大门之外。把好工程招投标技术监督关,规范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审核、开标监督、招标备案报告审核程序,维护了招投标的公平与公正。在对施工、监理单位“软件”、“硬件”建设监管方面更是从严要求:施工队伍资质、施工“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若不符合规定要求,坚决清理整顿;开工前的施工方必须经过设计、监理、建设等单位的审核(必要时还要经过专家论证),在经过技术交底、岗前培训后方能开工,确保施工安全。
过程控制,动态监管从严要求。为全面提高公路工程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该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开展了“通病质量”活动,改进施工工艺和工法,通过经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积极开展“监督交底”工作,受理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后,管理部门变管理为服务,及时组织对各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进行监督交底,明确监督工作的程序、方式、方法、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执法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依托互联网,研究开发了一套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上下级之间、监管与被监管之间形成一个畅通、有效、便捷的互动平台,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变为现实,工作效率极大提高。建设过程中,管理部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依据查处隐患或问题的不同情况,采用质监报告、整改通知书、停(返)工通知书、质量通报等方式予以处置,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做好跟踪监督,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
结果控制,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完善“中间交工”制度,加强了对施工工艺的控制管理,各区市交通局技术人员参与中间的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进入下一步施工,最大程度地防止质量事故的可能出现。在交工检测中除采用随机抽取检测段进行检测外,利用地质雷达等先进的检测设备进行行快速连续无损检测,解决了传统检测方法取芯造成的二次破坏和取芯位置随机性,提高了监督检查的效率;使用PDA等先进设备,现场采集道路路线、路面厚度、宽度等项目的数据,并与数据库数据和设计数据进行比对,以得出工程质量的真实评价,有效杜绝了在建设过程中私自改变农村公路建设规模和路线的不合理现象。
另外,《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于2011年6月起实施,而《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汇编》发行,对农村公路监督工作行为从受理质量安全监督到工程交竣工验收提出来全方位的规范化要求,农村公路监管在步入了法制化轨道的同时,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苏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