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人”交女友窃取师兄钱财
获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王某已修行多年,然而却同张某(另案处理)密谋,偷窃师兄的财物。近日,青浦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其女友李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1990年出生的王某在初中毕业后被家人送往了佛寺。 3年前,他来到位于青浦练塘的一寺颂佛念经。在寺庙外,他结
今年3月,王某因重大作案嫌疑被抓获归案,王某自愿通过家属向师兄退赔了17400元。李某也在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
法庭上,王某懊悔地表示,自己作为一个出家人六根不净,师兄平日对自己照顾周到,自己却对他做出这样的事情感到十分惭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