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强积金走进市民生活。
2000年12月1日,香港开始实行强制性公积金计划。除豁免人士外,18岁至65岁的他雇及自雇人员必须参加,至少抽取每月收入的5%加入基金投资,作为退休保障。 图为2000年12月1日拍摄的香港会展中心附近的强积金宣传横幅。9新华社记者 薛东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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