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油门”真相
在盐业垄断下,以低价私盐、工业盐制造酱油,成为企业对抗食盐成本的“无奈之举”
从高明市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威极公司)正门,向南再向东,至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海天公司)西墙,步行仅25分钟。
5月23日,广东省“三打两建”办公室第二督查组公布,“佛山某大型调味品企业用工业盐水勾兑酱油。”消息甫出,公众普遍怀疑,该企业系当地龙头企业海天公司。
迫于压力,一天之后,佛山市高明区政府公布被查企业为佛山市威极公司,并非海天公司。
威极公司负责人陈裕华5月24日表示,“只是用私盐勾兑” 酱油;28日,承认使用工业盐水。当日,威极公司人员尽散,紧锁厂门。海天公司也于同一日紧急辟谣,发布公告表示,海天酱油使用可信赖的食用精盐,符合国家标准。
据《财经》记者调查,目前,并无直接证据证明威极公司与海天酱油有关联。
但此事持续发酵,引发公众对酱油安全的关注。实际上,以工业盐水勾兑酱油在调味品行业并不鲜见。相关专家表示,符合标准的工业盐与食盐并无本质差别,区别仅在于精细度与是否加碘。在盐业垄断下,企业转向私盐和工业盐,亦为对抗食盐高成本的无奈之举。
工业盐,还是私盐?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是制造业密集之地,仅生产酱油的调味品企业就集结了海天、李锦记等知名企业。在高明区杨和镇人和工业园区内的林立厂房中,威极公司是最小的那只麻雀。
按广东省“三打”办通报,涉案的3吨非食用盐是从南海区小塘购入。
威极公司负责人陈裕华亦对媒体称,在小塘,看到有人用小货车拉着这些盐到其厂门口兜售,“说是可以送货上门,看到有利可图,就买了一批。”这等于承认,其用盐并非来自盐业公司专营的“官盐”,而系个体制售的“私盐”。但在官方通报中,称其使用的名称是工业盐。
陈裕华还称,起初他也担心用这样的盐生产出的酱油无法保证安全。于是,在首次试验勾兑酱油后,他便将样品送去佛山市质监局进行检验。没想到检测的结果竟然是“合格”,这让他以为“这样制造酱油没问题”。
对此,佛山市高明区质监局局长任伟青表示,这应是在对这批工业盐水制成的“草菇老抽”进行抽样检测时,其必要的监控指标都未超出国家安全标准的范围。任伟青解释,因为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包含的物质,如重金属等都有一套检验标准,只要检测到的含量不超标就可视为合格,“可能工业盐水只占了酱油原料的一部分,相关指标没有超出”。不过他强调,使用非食用产品作为原料,便已构成违法,不管产品是否合格。
据了解,业内通常将工业盐分两类,一类两碱工业用盐,俗称“大工业用盐”,另一类为其他工业用盐,亦称“小工业用盐”。这种区分主要基于客户的用盐数量,与商品自身特性和生产差异无关。
而工业盐与食盐最主要的差别,即在于是否经过精加工及是否加碘。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员郑宝山长期研究盐业标准,他对《财经》记者表示,中国工业盐的生产途径分为两种,一是以海水为原料、通过海边盐田,去除硫酸钙、硫酸镁等杂质后,结晶而成;二是以地下岩层中卤水为原料,抽取、蒸发后形成。
工业盐与食盐在生产加工工艺上区别不大,而经过中盐公司加碘之后,工业盐即可变身为食盐。广东自古为盐都,有晒盐的传统,未经专营、私自制造并销售的盐被称为私盐,一般也不加碘。所以,无论是官方通报,还是民间俗称,往往将私盐、“大盐”、工业盐,皆视为一类。
近10年来,对私盐、工业盐制酱油的查处中,除工商质监,不乏盐政部门的身影。例如,2004年,威海环翠区温泉镇龙丽酿造厂因使用工业用盐酿造酱油,当年7月4日被盐政人员查处,查获工业用盐3吨。当地盐政人员对媒体介绍,这些私盐属于没有加碘的工业用盐。这类盐重金属铁、铅、锌等极易超标,并可能含有亚硝酸盐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郑宝山认为,从制造工艺分析,盐政部门公布的“工业盐重金属铁、铅、锌等极易超标,并可能含有亚硝酸盐”一说并不可靠。亚硝酸盐是以盐为原料产出的工业品,海水、岩层等自然环境中并不存在,在私盐、工业盐的制造过程中,不存在可能加入亚硝酸盐的工艺。
郑宝山表示,私盐可能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提纯不足,含有灰尘,或分离不好,含有微量氯化镁、氯化钙,但遵循“古法”生产的私盐,其含量甚微,对健康几乎不存在伤害。
而中盐集团主要的工作——食盐加碘,在郑宝山看来,也不应一刀切,尤其是在广东等沿海地区,由于食物、海产品中富含碘,完全不必食用加碘盐。“就防治碘缺乏病的意义,加碘盐仅在南疆等少数偏远内陆地区有其必要性。”郑宝山说。
据了解,一些知名调味品加工企业,生产中使用的都是与工业盐类似的大粒盐,因为这些盐是通过盐业公司购进的,所以“不算违法”。
但需要注意的是,相比于严格的国家标准,通常所说的工业用盐含义很广,有时指纯净的亚硝酸钠或是含有亚硝酸钠的氯化钠。除此之外,一些工业用盐中还含有可致癌的亚硝酸盐,以及其他有害物质。
因为食盐与亚硝酸钠都呈白色晶状体,且都极易溶于水,并有咸味,仅凭肉眼和味觉难加区分。此前发生的各种所谓工业盐中毒事件,大部分为误食亚硝酸钠或亚硝酸盐所致。
而亚硝酸钠主要用于染料、医药、印染、漂白等方面,由于有增色、抑菌防腐作用,在食品工业中多用作熟肉食品的发色添加剂。
根据现行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亚硝酸钠在肉食中最大使用量是0.15克/千克,其残留量在肉制品中不得超过0.03克/千克;在肉制品罐头中不得超过0.05克/千克。一般而言,人体只要摄入0.2-0.5克的亚硝酸盐,就会引起中毒;摄入3克亚硝酸盐,就可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