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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去年立查大要案191件 20人贪污贿赂被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青岛日报 2012-05-15 06:51:43

    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坚决惩治腐败分子,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据了解,2011年,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3952件次,同比上升13.6%;立案739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3人,副局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30人;结案878件,处分843人。

    去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提高

办案质量相结合,查办案件工作呈现“三升、两多、一突破”的特点。一是大要案、贪污贿赂类案件和涉法案件上升。2011年,全市共立查大要案191件,同比增长24.8%;立查贪污贿赂类案件118件,同比增长59.5%;移送司法机关20人,同比增长122%。二是使用“两规”措施次数多、网络舆情提供线索多。市纪委5次使用“两规”措施,是近年来次数最多的一年,区市纪委4次使用“两规”措施。市纪委还开发建设了具有线索自动收集功能的网络舆情监控系统,成为新的重要的案件线索来源。三是区(市)纪委办案工作有新突破。各区(市)纪委切实强化查办案件这一基本职责的责任,突出抓好自办案件,多个区(市)查处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查大要案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昨日上午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举行。会议提出,2012年查办案件工作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加大自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查办大要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何建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何建平指出,要着力抓好自办案件,不断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自办案件是评判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和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基本职责的重要体现,要重点把握好坚持稳中求进、慎重把握、突出重点、视情下查一级等基本要求,抓好自办案件工作。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促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等工作的不断深化。要加强组织领导,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平度市、莱西市、崂山区、胶南市、城阳区先后作大会交流发言。(记者 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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