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李小花(化名)
李小花(化名)的姨妈马桂英至今仍记得,8年前外甥女微笑着离开了家,说买完车票就回来吃饭。孰料,这一去竟是永别,6天后,她被发现倒在沟渠中。
事发不久,当地警方就侦破此案,犯罪嫌疑人栗树华也被判处死刑。
可8年来,这起案件却峰回路转“凶手”起死回生,案子则成了无头案,就连犯罪嫌疑人原本要赔偿的6万多元也泡了汤。2004年至
今,这起命案被山西省高院4次发回重审,临汾市中院5次判决,至今仍“无解”。近日,案件再度“轮回”到了山西省高院。
“为什么一个案子判了8年都判不下来?我女儿不是白死了吗?”两鬓斑白的李小花父亲含泪问苍天。而这场案件的庭审“拉锯战”也引发很多专业人士的深思。
2004年2月27日,山西省洪洞县公安局的报警电话急促地响起,有村民在电话中惊惶地表示在河道中发现一具女尸。民警迅速赶往位于县城东的涧河滩,经过尸检,警方发现女尸遭遇过性侵犯,颈部有明显勒痕,确认为勒颈窒息死亡,涧河滩不是案发第一现场。警方除了找到死者留下的一个头套,并无更多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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