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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拒绝逃避将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4-07 07:15:13

    今年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必须进行兵役登记,昨日市政府发布兵役登记通告,标志着今年兵役登记工作正式启动。根据通告,凡常住户口在本市,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或本人自愿且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含相当于高中学历,如职高、中专)男性毕业生,均应到户口所在地的镇 (街道)武装部兵役登记站依法履行兵役登记。19至22周岁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23周岁)年龄段内未进行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须进行补登。

    根据通告,首次参加兵役登记或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但未领取兵役登记证的适龄公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以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办理兵役登记并领取兵役登记手续;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并已领取兵役登记证的适龄公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兵役登记证,办理年度审核手续。

    各镇(街道)、社区设立兵役登记站,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受理兵役登记。具体登记时间以各镇 (街道)、社区兵役登记通知为准。各区市征兵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兵役法规宣传,接受市民咨询。

    兵役登记期间,各区市征兵办公室和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预征手续,如被批准入伍,将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优待。

    “往年兵役登记集中受理时间为7月1日到9月30日,今年时间提前了两个多月。”市征兵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兵役登记时间提前主要方便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前集中办理兵役预征手续。

    对于在集中登记时间内,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本人前来登记的适龄青年,也可以由家人携带相关证件代为登记。

    通告要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按时到指定的登记站参加兵役登记。在职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视为出勤。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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