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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份,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及其权属企业、青岛市机械总公司及其权属企业、青岛市二轻总公司所持部分国有产(股)权拟划入华通集团。为核实调整重组各公司的资产存量,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根据市国资委的要求,集团对以上企业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 本次清产核资自2011年5月10日至11月30日,历时半年时间。清产核资基准日为2011年3月31日。集团审计部负责本次清产核资的组织协调,市国资委聘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清产核资的审计工作。本次清产核资共出具52户企业独立审计报告,其中:益青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15户,二轻所属企业5户,机械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32户。 这次清产核资的特点是企业户数多,产权关系复杂;大部分企业是工业企业,存货、固定资产的数量多、价值大;企业成立时间较长,历史积累的问题复杂多样,致使工作推动起来比较缓慢、困难。 对国资委部署的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益青公司党委和机械总公司党委都高度重视,刘民副总经理和马小维副总经理亲自挂帅,动员部署,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多次召集会议提出要求、做出指示。集团审计部也多次参加企业的清产核资会议,与事务所沟通、协调,与企业一起研究、落实进一步推进工作的方案。为了夯实资产质量、确认不良资产数额,益青公司和机械总公司均进行了两轮资产清查,工作量浩繁巨大。益青总公司依据第一轮清查结果,采取了抓大放小的策略,对不良资产数额较大的4户企业(钟表公司、益青工艺品、电脑刺绣机厂、制革厂)分批进行了“挤水分”式的现场督导推进,收到显著效果。在机械总公司第一轮清查的基础上,马小维副总经理亲自召集事务所和机械总公司财务相关人员,提出清产核资工作必须做到“时间服从质量”,对共性问题提出统一解决方案,对个别问题突出的企业要重点关注、单独跟进、逐项分析核实、布置任务,落实实施方案。经过努力,各公司资产状况最终予以确认。 此次清产核资意义重大,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益青公司、机械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二轻所属企业的资产状况,清产核资结果为集团下一步运营及业绩评价提供了依据。 下一阶段,集团将向市国资委上报清产核资报告、报表、汇总报表,经市国资委审核批准后,下发清产核资资产损失认定处置的批复,各公司根据批复进行账务处理,夯实资产,轻装上阵,以促进企业今后加快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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