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不应只靠几次集中突击式的打击。
我市可设立 “食品药品犯罪侦缉支队”,由该支队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针对性、常态性打击。同时建议市政府建立查处联动机制,打造监督管理信息共享平台,以便于公安机关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进行及时、有效打击。 本报记者 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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