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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医疗筹款标准提高

来源:青岛日报 2012-02-15 09:16:40

项目内容

增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到75%以上,门诊补偿比达到35%以上。全面提高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保障病种扩大到 9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

解读

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在筹资的各级财政补助方面,黄岛区450元,崂山区、城阳区为400元,五市均为300元。惠及人口达429.45万人。

继续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在全市实现补偿比例、起付线、封顶线、诊疗项目、用药目录的“五统一”管理;将镇(街道)卫生院和统一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报销,全市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75%,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2万元,门诊补偿比例达35%以上;同时提高中医药服务补偿比例。

改革支付与结报方式。依托市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在市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住院即时结报;推行总额预付方式、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加强村卫生室新农合报销管理,完善报销流程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参合居民在村卫生室及时就医、透明结报。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完善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保障病种从目前的2种扩大到9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75%,并加强新农合监控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本报记者 王 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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