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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补贴学前教育

来源:青岛日报 2012-02-15 09:09:50

项目内容

建立公办幼儿园、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社区)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按照每人每年6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制度,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五市新建、改扩建(或回购)并达到省定办园条件标准的镇(街道)中心和村(社区)幼儿园,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平度市、莱西市每班8万元,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每班3万元。

解读

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增强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

拨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是保障公办幼儿园、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村(社区)集体办幼儿园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我市将于今年建立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对五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予以补助,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支持政策,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目前,我市正在制定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此前胶南市、四方区于2011年率先开展试点,按生均350元/年的标准拨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共惠及2万多名幼儿。

2011年全市新建、改扩建170多所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2012年我市将按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新建、改扩建200所镇(街道)中心和村(社区)幼儿园,市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五市新建、改扩建(或回购)并达到省定办园条件标准的镇(街道)中心和村(社区)幼儿园给予补助。

近年来,“入园难、入园贵”备受诟病,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成为2012年市办实事之一可谓恰逢其时。2012年将是落实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一年。围绕增强公益性和普惠性这一核心要求,我市将逐步构建起具有青岛特色的现代学前教育新格局。(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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