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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记者 苏晓洲)长沙市16日宣布,从今年2月1日开始,全面上调城市供水价格并实行阶梯水价政策。按照新水价,长沙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吨由1.88元上调至2.58元。 长沙市物价局通报称,对三类用水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其中对居民生活用水按用水量平均每立方米0.3元开征。 长沙市还宣布,将对居民生活用水等推出阶梯水价政策。居民阶梯式水价分三级实施,按1:1.5:2计算,4口之家及以下的按户均计价,三级分别为:月用水15吨以下的,15~22吨的,22吨以上的;5口之家及以上的按人均用水量计价,三级分别为:人均用水4吨以下的,4~5吨,5吨以上的。长沙市规定,超过计划指标20%以内的按现行纯水价的0.5倍加收,超过20%~40%的按现行纯水价的1倍加收,超过40%的按现行纯水价的1.5倍加收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 |